根据《福建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和福州市残联、卫健委《关于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到期换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从2019年4月开始我县部分第二代残疾人证将陆续到期。为做好我县第二代残疾人证到期换证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残疾人证由定点评定医院医生评定的,残疾类别和等级没有发生变化的,持证人或监护人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县残联一楼办证窗口办理换证。
1、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
2、持证人身份证原件;
3、持证人1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二、原残疾证为目测评定的;原评定表填写不完整的;持证人残疾类别和等级有发生变化的(如:经治疗或训练已康复),由持证人或监护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县残联一楼办证窗口申请重新评定,并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表》相关信息。经县残联盖章确认后,持证人到定点医疗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根据定点医疗机构评定及村居公示结果免费换发新残疾人证。
1、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
2、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持证人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持证人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三、残疾人证到期前半年内必须完成换证,逾期县残联将通知相关部门停止持证人正在享受的各项惠残政策,同时证件失效。换领证时需收回和统一销毁旧证,并更新残疾人相关信息。
四、残疾人证换证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如认为持证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可向县残联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0591-62063259;举报邮箱:mqcl818@163.com。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举报或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县残联办证窗口联系电话:0591-62063262,0591-62063259。
望残疾朋友及其亲属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闽清县残联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