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县环保局多措并举,加大巡查,强化督办,严惩违法,大力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取得良好成效。闽清县1-4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优良率达97.5%,城区空气质量SO2、NO2、PM10、PM2.5、O3、CO等6项污染物浓度指标达标率均达100%,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水平。1-4月份,空气质量有 59天为优,较去年同期增加12天,空气质量提升明显;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2,在福州市六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绩效考评中,得分为319.5,排名第三,较去年前进二名。
1-4月份,闽清县1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