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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5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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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开展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坚持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与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结合起来、与以实现文明学校占全县学校总数的100%目标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继续积极地引导学校开展实践“幸福教育”模式探索试点,重点围绕鼓励引导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推进依法治校,构建良好的家校关系、师生关系;广泛开展创建“美丽校园”“寻找我的微幸福”体验活动,形成了学校“幸福教育”环境,努力构建和谐校园。2013年县教育工会被评为“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2014年东桥初中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闽清一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文明单位”称号,教育局和15所中小学、幼儿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文明单位”称号。

积极实施关爱工程,着力保障入学机会

为了确保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高困难寄宿生膳食标准,将全县节省下来的“三公”经费,专项用于改善寄宿生膳食,其中中小学寄宿生按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低保家庭小学寄宿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2000元、中学生按每生每年1250元提高到2500予以补助。积极建立关爱帮扶机制,认真做好贫困学生和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等调查、摸底、登记、汇总、助学金发放等工作,并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共同关心他们。共筹措助学金72.5万元,全县有181人大学新生和1390多名中小学生得到资助,确保了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圆了孩子们的上学梦。按照政策规定100%接收进城务工子女在就近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本地户籍学生同等的受教育待遇,使现有在校进城务工子女1350多人不但进的来、而且学得好。

(本报记者 黄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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