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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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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持续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本报讯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及家庭抗风险能力,闽清县自2020年以来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纳入公益性民生实事项目。2024年继续为全县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承保,出险报案电话95518。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范围涵盖了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事件等意外事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闽清县行政辖区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入院治疗的,均可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

每人意外身故责任限额为2000元;每人意外住院医疗救助限额根据医疗费用中统筹未支付部分设立动态保额,3万元(含)以下责任限额为3000元,3万元至6万元(含)责任限额为5000元,6万元以上责任限额为7000元;每人意外伤残责任限额为20000元,伤残按评残等级比例给付。此项保险为自动加入形式,不需要老年人额外办理购买保险的相关手续。

截至目前,我县已连续5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服务人次已累计达到了1307人次,近5年的平均理赔率达到132.63%,赔付总金额为527.3384万元。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增加了老年人保障渠道,完善了养老风险保障机制,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减轻了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下一步,闽清县民政局将持续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协同多方发力,为老年人“银发”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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