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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9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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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夜狂偷24条狗 两偷狗大盗获刑

本报讯 听闻狗肉较值钱,两小伙“合作”谋划偷狗“发财”之路,三夜偷盗24条狗。近日,闽清法院审结该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翁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邓某、翁某得知闽清县东桥镇村民爱养狗,家家户户可见犬只,两人便合谋将目标锁定在东桥镇,同时从网上购买了作案工具。2019年1月1日凌晨,邓某、翁某驱车至闽清县东桥镇,两人掏出弓弩向村民家的狗发射麻醉针,十几分钟后,失去知觉的狗被邓某、翁某装车里盗走。当晚,邓某、翁某共盗走中华田园犬8只。二人尝到甜头后,分别于同年2月16日,3月1日凌晨又来到东桥镇盗走中华田园犬13只,秋田犬2只,拉布拉多犬1只。经鉴定,邓某参与盗犬数额共计18800元,翁某参与盗犬数额共计11280元。2019年4月16日,邓某、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邓某、翁某的近亲属积极赔偿对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翁某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中邓某盗窃数额18800元、翁某盗窃数额112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邓某、翁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闽清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翁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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