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用户(见附件)在供电公司已办理终止供电手续,但销户后仍有预收款挂账,请各用户在登报7个日内携带相关证件(户主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携带户主及委托人身份证、银行账号)至各供电营业窗口办理退费(或预收互转)手续。过期未到供电营业窗口办理退费的预收款,我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清理。
附:闽清供电公司已销户仍有预收挂账用户清单
2016年5月前已销户仍有预收挂账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