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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6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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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派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成立

本报讯 3月6日,我县举行县检察院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成立揭牌仪式及联席会议。副县长黄斌,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施兆共同为派驻检察联络室揭牌。

本次县检察院与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出台《关于设立闽清县人民检察院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的意见》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以及联络室检察官通过参与水利局行政执法过程等方式加大检察机关对生态资源特别是水资源污染的监督力度。同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最大化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效用。

派驻检察联络室的成立将进一步促进检察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统筹谋划落实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通过强化内外沟通协作、积极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形成合力,督促各职能部门准确履行保护监管职责,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延伸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完善涉河涉水犯罪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新模式,促进全县河道系统保护及水生态整体环境改善,逐步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为建设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新闽清提供服务和保障。 (县检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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