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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0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专版 砥砺奋进谱新篇 加快建设新闽清 闽清:“三大一强”提升宜居梅邑 塔庄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镇区车辆停放秩序的公告 闽清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17年第二十批10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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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17年第二十批10处违法建筑

闽清县“治违办”公布今年第二十批共10处限期拆除的违法建筑名单(详见下表),面积5599.00平方米。这些违法建筑责令改正期限已满,执法部门要求当事人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执法部门近日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闽清县“两违”综合整治
公布10月份拆除名单
(第20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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