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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7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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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灾处理引纠纷 人民调解来平息

云龙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生产纠纷

本报讯 1月26日,云龙乡云中村村民夏长某来到云龙司法所,声称这个事情如果不解决没法过年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安慰他,会尽量帮助他解除烦恼。

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向包村领导、村干部、国土所工作人员等了解情况,查清了纠纷的事实和双方的态度。

据了解,云中村村民夏忠某等五户在云中新厝自然村进行地质灾害减灾处理,在降坡过程中挖出的泥土将位于下方的夏长某责任田(土名维我厝地坪)覆盖掉。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纠纷。夏长某要求或者在春耕前清理泥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而夏忠某等五户认为因地理位置原因在短时间内恢复原状有困难,希望有个公道的赔偿金额。

调解员向他们双方建议,能否参照联一线征地标准来赔偿,双方均表示同意,但面积多少依然有争议。当地村集体承包时是按照谷种多少来计算,而征地计算标准是按照实际测量面积来计算。于是,调解员再次建议用联一线征地的测量方法来测量面积。双方表示同意。接着调解员请来乡征地工作组工作人员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村干部、调解员一起到山上进行实地测量。测量结果被覆盖的田地面积为0.55亩。按照征地赔偿标准即每亩3.38万元,夏忠某等五户一次性赔偿给夏长某1.859万元,赔偿后的0.55亩耕地承包经营权归夏忠某等五户,清理泥土由他们自行解决。双方对此调解结果心服口服,都表示很公平。本是邻里关系的双方终于在春节前一天握手言和,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了。 (张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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