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现有1处资产拟予以出租,诚招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地址:位于闽清县梅城镇南北大街150号,“梅好桔林·农夫集市”商铺(一层、二层)
2.租赁期限:1年
3.租赁用途:需保留梅好桔林店招,经营销售闽清县域农特产品使用,并提供一定区域用于桔林农特产品展销。
4.租金底价:年度租金为36000元/间。
5.投标保证金:3000元,中标后保证金转为押金。
报名及投标时间:报名日期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8日止,投标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詹经理 13599833410
特此公告。
闽清县梅桔农业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