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县委巡察三组对黄楮林保护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黄楮林保护区党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重点工作推进,8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碰头会,研究提出整改措施;8月21日党工委会议审议巡察整改方案;9月2日组织召开黄楮林保护区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党工委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参会,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对黄楮林保护区党工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工作。机关各科室、基层党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研究,针对反馈问题一项不回避、一件不落下、一步不松劲,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党工委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整改责任,按照整改目标及时间节点要求做好整改工作落实,严肃认真对待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牵头负责20个整改问题,占整改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并分别于8月18日、9月2日、9月24日、10月17日、11月6日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
(1)2024年8月22日依托“周四课堂”召集保护区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提高干部职工对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
(2)通过“周四课堂”定期组织政治、业务集中学习,2024年1月以来,已开展37次集中学习,安排交流发言32人次,在机关形成了主动学、真领会、见成效的良好氛围。
2.针对“对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3)2024年8月27日召开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题会议,会议邀请东桥镇领导参加,分析推进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会商解决采伐证办理、林权权属问题。于2024年9月19日邀请省林业局分管领导、2024年11月5日邀请市林业局主要领导来黄楮林保护区调研,主动汇报松材线虫病处置进展情况。
(4)由主要领导牵头调度,分别于8月26日、9月2日、9月9日、9月23日、10月8日、10月14日、10月16日、10月21日、10月28日、11月1日召开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题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包村责任人工作汇报,指派资源保护科科长在东桥镇蹲点包村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411亩中的341亩已办理采伐证,并于11月5日进场施工,剩余70亩已在办理权属证明,将于11月17日前完成采伐证办理并进场施工。集中整改期间,党工委对蹲点包村责任人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分管领导主动向纪检监察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3.针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5)2023年度绩效考评排名在非指标牵头单位中位居中游。目前已对照2024年绩效考核方案,结合2023年度失分点,制定2024年绩效考核失分指标提升清单,明确分管领导、具体科室,逐项精进。
4.针对“生态补偿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6)集中整改期间多次与县黄楮林收储专班负责人对接,明确30万元资源环境保护补偿费从支付给经营者收储补助金中抵扣,用于缴交拖欠我处2022年至2024年资源保护补偿费。
(7)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确保国有单位管理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用于林权所有者经济补偿补助和国有单位管护支出,专款专用。并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集体学习该文件,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8)于9月24日认真查阅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并听取财会人员关于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针对存在问题作出明确强调。
5.针对“宣传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的问题。
整改情况:
(9)于10月12日进南门社区、10月14日进城西社区、10月18日进东桥中学、10月23日进梅洋村、10月25日进东桥小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
(10)结合保护区“森林防火宣传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主题宣教活动,制定宣传物资使用年度预排表。集中整改期间,发放60个公文包和92本记事本,发放对象覆盖群众、社区工作者、教师等群体。
6.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意识形态阵地利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11)2024年6月24日,召开党工委会议,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围绕当前工作领域重点任务、存在的难点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安排。
(12)已制定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科室负责人初审、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复审和主要领导终审的三道程序,规范信息报审发布工作,强化阵地建设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7.针对“未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认识不够清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
(13)2024年6月20日结合黄楮林保护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14)2024年6月24日已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2024年上半年从严治党问题整改清单》,明确党工委班子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并于10月10日,组织集体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8.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5)2024年6月24日已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制定《2024年上半年从严治党问题整改清单》。
9.针对“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6)结合实际完善《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工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解到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
10.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工作不够全面,协助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17)通过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提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追责问责等,实现日常监督近距离、常态化。2024以来,党纪立案1人,政务立案2人。
(18)围绕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督促不断调整完善防控的重点和措施,对岗位风险点和风险等级进行再排查再界定,对岗位风险等级定位不准确的及时整改,对排查疏漏的32个风险点进行增补,对应制定32条措施。
11.针对“工程变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19)10月17日通过“周四课堂”,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闽清县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管理规定(修订)》《关于闽清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送审材料补充通知》,提升工作人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管理实效。黄楮林保护区党工委对该项目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0)加强项目工程管理,规范变更管理程序,严格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清县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执行。建立并充分发挥管理处项目服务保障组和工程建设组作用,加强审核把关。同时,要求项目经办人员注意前期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减少施工中的变更。
12.针对“工作谋划前瞻性有所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21)已按年度重新梳理制定合同清单,标明起止时间,在合同临期三个月前制定工作提醒清单。
13.针对“合同解除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
(22)已重新委托结算审核单位对项目进行审核,对实际未进行的施工内容进行核减,主要核减内容为铺种草皮单价、第三年养护费用、丹桂移植工程量等,合计34265元,并出具结算审核书。11月8日,党工委已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拨付剩余款项后终止施工合同。
14.针对“应急物资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
(23)健全完善《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员已对各基层管理站森林防火设备进行登记、编号、建档,针对领用人和出入库材料进行详细整理登记。
(24)于2024年8月23日组织各基层管理站开展自查,确保账物相符;制定年底固定资产(含应急物资)核查方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5.针对“议事决策机制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
(25)制定党工委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议事方法和决策程序,于2024年9月23日经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
(26)加强会前沟通酝酿,上会议题均需填报议题审批表,经会前充分沟通后方能上会,议而不决的情况未再发生。
16.针对“集体决策不够民主,存在‘一言堂’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
(27)涉及“三重一大”议题会前征求意见,充分沟通。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把手”不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由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建议,明确观点后,由“一把手”按照表决意见末位表态。会议邀请县纪检派驻组参会监督指导。
17.针对“会议记录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
(28)根据会议原始录音,整理核对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处务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全面完整、客观翔实。核对后的会议记录已经领导班子成员审核,于2024年9月27日已盖骑缝章存档。
(29)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保管,定期查阅会议记录,及时对记录不规范、不翔实的会议记录,进行整改,每年年底对全年会议记录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存档。
18.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落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30)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规范民主生活会召开流程,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经集体研究确定后上报。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经党工委集体研究确认,同时按照规定,规范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会前、会中、会后流程。
19.针对“对机关党建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31)进一步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坚持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年初两个党支部已拟定党建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10月31日党工委会议上听取了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党建情况汇报,研究和推动党建工作。
20.针对“党建工作特色亮点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32)2024年9月30日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研讨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对创建党建品牌进行充分调研准备,探索培育党建品牌,于10月21日向县直机关工委申报提交创建机关党建品牌的相关材料。机关第二支部于10月31日对创建党建品牌工作进行初步研讨。
21.针对“换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33)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已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1月25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工委党建经办针对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业务骨干学习,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34)已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到期换届程序模板,规范选举程序和流程图,指导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2.针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35)机关第二党支部于2024年2月22日,机关第一党支部于2024年9月27日分别组织学习机关党支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已根据年初组织生活会的相关内容梳理汇总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员个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36)2024年已开展例行检查1次,制作工作提示单1份,督促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
23.针对“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37)加大对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目前已按照规定程序已于9月10日完成1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业务科室内部制定“传帮带”人员清单,以老带新,带动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质。
24.针对“聘用超龄护林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
(38)2023年1月已清退超龄护林员。2024年根据县巡处体系改革方案,护林员管理已由县林业局委托第三方,我处不再聘请新护林员。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25.针对“黄楮林保护区党工委未能落实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
(39)黄楮林保护区党工委切实拧紧责任链条,第一责任人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问题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融入各个环节。
(40)黄楮林保护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县委巡察三组巡察黄楮林保护区党工委反馈意见,8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碰头会,研究提出整改措施;8月21日党工委会审议巡察整改方案;9月2日组织召开黄楮林保护区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于9月24日、10月17日、11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进展情况汇报,推进整改任务。
26.针对“纪检监察组未能落实好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
(41)着力推进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持续紧盯责任主体,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从严监督。
27.针对“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打折扣,存在未整改到位或边改边犯的现象,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仍未形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
(42)对照巡察反馈的未整改到位问题逐一进行讨论和细致地剖析。已根据党工委实际情况制定党务公开制度,定期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对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经办人员按要求做好“三会一课”材料记录和内业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执行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43)坚持落实常态化督查检查,每半年定期组织整改“回头看”行动,自查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整改到位问题,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针对“对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施工队加快剩余部分采伐证办理,积极与镇村沟通协调当前存在的问题,确保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2.针对“生态补偿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跟进黄楮林温泉景区收储进展,督促生态补偿费尽快到位。
3.针对“党建工作特色亮点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与县直机关工委保持联系,密切跟进党建品牌创建最新通知要求,完善补充党建品牌创建材料,待上级开放全县党建品牌申请通道,及时提交。
4.针对“合同解除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对接国库支付中心,尽快加挂黄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指标。指标到位后,按照结算审核结果拨付剩余工程款,并终止合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集中整改期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下一步黄楮林保护区党工委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办的要求,采取有力的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继续推进整改落实。对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一个也不放过,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于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党工委严格跟踪督办,盯紧抓实,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定期检验成果成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于已经完成的问题进行“回头看”自查复查,举一反三,防止反弹回潮。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措施到位。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全面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位,针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规范问题整改。
三是强化归纳整理,确保整改档案规范。坚持常态化、标准化要求,确保整改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丰富性,及时将整改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归纳总结、分类整理、存档组卷,为巡察整改“回头看”做好准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350057;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南山路16号;电子邮箱fjhclglc@163.com。
中共闽清县委福建雄江黄楮林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