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5月1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信访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8月13日我局收到巡察反馈后,立即组织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第二巡察组巡察信访局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在认真分析研判、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分解细化,全部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在此基础上,配套建立了整改台账及相应的整改情况报告,全面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盯、有人办。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信访工作条例》等学习内容列入2024年学习计划,并于2024年9月18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并开展专题研讨。
2.针对“发挥信访工作社情民意‘晴雨表’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我局已建立信访工作月报告制度、重大信访事项实时报告制度并将长期坚持。截止目前,已制作了7期《闽清信访工作月报》。针对信访形势进行分析,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我县欠薪上访情况分析报告》《坝下工程相关信访件情况分析》两份报告。
3.针对“信访工作成效未能持续巩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3)2024年市对县信访工作绩效考核为考察类,指标总分为1分。评分标准: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高于90%为合格,得1分,低于90%为不合格,得0分。我局对如何提升绩效考核进行专门部署,于2024年10月22日—23日组织全县信访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积极与市信访局沟通进行内页资料的补缺补漏。目前,我县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达98.14%,为合格,预计得1分。
4.针对“越级上访现象仍未杜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4)加强做好对重点信访件和重点信访人的化解稳控工作。今年以来通过政府保险救助等渠道已化解重点信访事项19件,有效控制了信访事项的上行。截至目前,我县进京上访6人次,同比下降25%;到省上访33人次,同比下降45%。
5.针对“治理重复信访化解积案成效尚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5)通过持续开展接访下访活动和落实回访机制,有效控制了信访总量的增加。今年我县上访总量526件。实现了信访总量的大幅下降。
(6)根据今年摸排情况,全县信访重点人员已减少至40件40人,初步实现了“减存量、控增量”的目标。
6.针对“乡镇、村级评理员队伍建设情况参差不齐,基层信访评理力量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7)我局加强对评理员队伍的管理,组织更多评理员参与信访评理,不断提升信访评理的效果和质量。目前,我县已全部完成市信访局要求的至少60件信访评理的任务,共有276名评理员参与,得到了市信访局的肯定和群众的支持。
7.针对“信访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上级要求上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8)已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严格按照《闽清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抓好落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今后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于8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文件进行学习。
(9)严格按照《中共闽清县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委宣〔2023〕18号)文件要求落实“一会一报”制度,今年我局暂未组织开展大型活动。已于8月份制作党的二十大宣传栏,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进行宣传,并于8月20日对《信访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进行更新。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8.针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0)严格落实局机关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制度,已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分析部署,计划12月底再召开一次会议。
9.针对“局领导班子廉政防控工作重视不足,廉政风险排查还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1)已于2024年9月10日开展谈心谈话5人次,主动了解干部职工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相互交换意见。2024年9月23日和25日,分别在局务会议和党员大会上宣读了县纪委《关于给予郑某某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和《关于给予郑某某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并以此为戒,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
10.针对“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2)集中整改期间,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信访局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开展常规廉政谈话5人次。
(13)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已督促信访局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并撰写政治生态分析报告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14)于中秋、国庆期间进行两节督查,并报县纪委党风室。
11.针对“部分信访干部政策法规掌握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5)已于2024年9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提高全局业务水平。并于2024年10月22日—23日组织全县信访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12.针对“基层调研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6)加强调研走访,扎实推进信访研究工作。8月份以来,局领导干部分别到梅溪、坂东、塔庄、东桥等乡镇走访调研信访事项8次,调研次数明显增多。
13.针对“信访维稳专项资金支出未按预算执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7)我局已于2024年7月29日将应从信访维稳专项资金支出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值班差旅费调整至信访工作经费中支出,保证了全局各项专项费用按照预算执行。
14.针对“个别人员重复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8)因郑某某开具的福州住宿费发票均未备注入住及离店日期,涉嫌重复报销现象。经核查,郑某某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值班过程中未发现有重复报销的情况。我局今年7月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值班人员住宿发票均备注了起止时间,规范了报销材料。
15.针对“固定资产及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9)已于2024年5月22日与财政指定回收单位(安徽福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接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规范处理。
(20)已于2024年10月31日将2021年以来购买会议桌等固定资产予以转固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21)已制定了办公耗材出入库登记表,对办公耗材等验收入库及出库领用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
16.针对“个别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2)已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确保档案管理井然有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7.针对“党建工作缺乏全面谋划”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3)已指定专人负责党务工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并对《闽清县信访局党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修改。
18.针对“执行党的组织生活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4)已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信访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4条。
(25)已加强对全局人员的教育,确保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并由支部书记全程严格把关。
19.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6)已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三会一课”的规范记录,并强化对党建经办人员的业务学习。同时对2024年“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进行规范化整改。
20.针对“对执行党务公开制度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7)已于8月15日在办公场所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要求,定期及时公开党费交纳、“三公”经费开支、党员干部婚丧喜庆情况等事项。
21.针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不够丰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8)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于5月份在云龙乡典利厝开展廉政教育活动,7月份在梅溪镇樟洋村开展“党建课堂”进樟洋主题党日活动,8月份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9月份在梅溪镇钟石村开展“我在乡村有亩田”主题党日活动,10月份观看爱国影片《志愿军:存亡之战》,同时做好活动记录资料规整。
22.针对“人员分工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9)对人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已安排正式在编在岗干部负责意识形态、保密、党建等工作。
23.针对“选拔股级干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30)已于2024年8月23日对当时考核小组组长进行了谈话,局务会已于8月27日重新研究股级干部任命问题。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24.针对“整改的监督机制不够长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31)已指定正式干部进行会议记录并加强对其的培训与教育,进一步明确会议记录规范要求,并由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进行把关。同时对2024年“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全面自查并进行规范化整改。
25.针对“整改停留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32)已于2024年8月29日对《闽清县信访局党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同时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局务会学习“第一议题”制度。
26.针对“整改措施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33)已于2024年8月20日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进行修改,加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4)已于2024年8月20日对《闽清县信访局机关学习制度》进行了更新,与时俱进增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针对“乡镇、村级评理员队伍建设情况参差不齐,基层信访评理力量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加强对评理员队伍的管理,组织更多评理员参与信访评理,不断提升信访评理的效果和质量。目前,我县已全部完成市信访局要求的至少60件信访评理的任务,共有276名评理员参与,得到了市信访局的肯定和群众的支持。
2.针对“个别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确保档案管理井然有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县信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为建设新闽清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32765;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18号;电子邮箱:mqxxfj1@163.com。
闽清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