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客户:
经国网闽清县供电公司用电普查摸排,现部分用户已连续六个月以上无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安全隐患。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安全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现对以下用电客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0天,具体明细如下:
国网闽清县供电公司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