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关心和帮助困难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闽清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不断增加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今年54岁的林进平是梅溪镇人,2006年时因发生车祸导致胸椎损伤,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因行动不便,一直待在家里,这几年在政府的帮助下,才逐渐走出伤病的阴影,重新融入社会。
林进平告诉记者,2006年的时候他疲劳驾驶货车,在316国道上发生车祸导致胸椎损伤。刚开始的时候他感到非常痛苦,觉得人生没有任何希望了,天天在家里躺着。后来在县残联等政府部门帮助下,他去做了康复治疗,慢慢的生活能够自理了。感谢政府,不然他只能一辈子在床上躺着。
今年76岁的许信清是梅城镇人,因断腿骨折被鉴定为四级残疾人,已患病近50年,和患有先天性白内障和强直性脊柱炎的49岁儿子相依为命。
据许信清介绍,他自己1976年生病以来,需要到省医院治疗,而他的儿子则是天生的眼睛残疾,父子多年来都是靠政府帮助,他们很感谢政府。
据悉,我县今年共为3760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月到11月共计发放1244.2817万元;护理补贴4235人,其中生活困难的一级重度残疾人789人,生活困难的二级重度残疾人2571人,1月到11月共计发放530.0376万元。 (记者 廖瑾 许永鑫)
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