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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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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闽清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上接第3版)三是持续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落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对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再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人共12人次,其中提醒谈话9人次,通报2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四是已对涉事社工黄某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奖金900元,5部公务车和加油卡进行“一车一卡”绑定,每次公车加油由办公室工作人员陪同监督。

21.关于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深入学习、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15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巡察组有关领导到会指导。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自我批评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进一步找准了巡察整改工作方向,明确下步具体整改举措。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之间、部门负责人与同志之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沟通协调,征求意见建议,相互帮助提示提醒存在问题,在全局上下积极营造“心齐、气顺、风正”的良好氛围。四是健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暨干部培训,重点围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三个方面,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心工作中来,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交流研讨,分享成功经验,补齐短板弱项。五是注重年轻干部培养。今年3名年轻干部到上级部门跟班轮训,参与信访维稳、主题教育等攻坚性工作任务,提高了一线工作能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22.关于党务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党务业务水平。今年以来参加5次党务培训,学习掌握规范发展党员流程,提升机关党支部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确保发展党员的各个步骤、各个环节都符合程序和规定。二是严格核查发展党员材料。对预备党员流程不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不完整的问题,9月20日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强调要严以为戒,避免出现类似的纰漏。同时坚持立整立改、举一反三,按照发展党员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梳理近年来发展党员材料,做好不规范档案的整改。

23.关于纪检监察组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16个司法所和9个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了解存在的倾向性的问题,发挥派驻作用,提前介入监督社区矫正、司法局人事任用、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2023年共组织司法局党员干部共3次前往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2次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影视,促进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二是每月现场抽查社区矫正平台监管、教育帮扶、入户走访、缓刑调查评估等多项工作台账以及在矫矫正对象打卡报到、教育学习、思想汇报、请销假手续等档案管理资料,向县纪委移送涉及党员身份社区矫正对象线索共10条,确保社区矫正监管质量。加强对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的监督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共10次,通过监督检查完善便民举措,有力提升司法局窗口规范管理、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关于“检查党组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24.关于整改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以来,由分管领导带队进行盘点,目前调整变动负责人的10个司法所均已完成固定资产盘点移交。二是扩大考核参与度,堵塞漏洞。增加财务负责人为考核成员,对口头案件进行前置审核,确保案件补贴的真实性。对梅城司法所编造虚假口头调解案件的经办人员陈某某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四组巡察中共闽清县司法局党组期间,未移交干部问题线索及信访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按照年初制定的法治督察检查计划,在11月下旬、12月开展年度法治督察工作,故无法在2023年11月22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计划表时间节点,对各乡镇和县直执法单位进行法治督察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6月1日前

(二)关于“系列枫桥”品牌案例培育创建不足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系列枫桥”品牌案例创建需要向上报送逐级审核通过,故无法在2023年11月22日前完成。

整改措施:抓紧对梅溪所、白樟所枫桥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并报上级审核,打造闽清调解品牌。同时将梅溪所、白樟所的经验做法在全县各司法所总结提升推广。

完成时限:2024年6月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332862;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22-7号;电子邮箱hcdqff@163.com

中共闽清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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