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标的坐落于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29-15号,营业面积约29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合法组织。
2、失信人员不得报名。
三、经营范围
承租方不准经营化工、娱乐场所及易燃易爆品等行业。
四、投标保证金、底标及租赁期限
投标保证金:20000 元,底标每月1300元,租期三年。
详情请咨询0591-22332212
闽清县商业总公司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