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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6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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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拒不返还

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腾空商场店面

本报讯 日前,闽清县人民法院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依法对一案涉商场店面进行腾空。县法院30余名干警开展本次行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见证执行。

据了解,在2015年12月,原告与黄某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将某大厦一至三层房屋租赁给黄某从事商场经营。后因商场经营亏损,长期拖欠租金,2021年8月,原告将黄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解除合同,并判令黄某支付租金腾空房屋交付给原告。

案件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县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协调做工作,但黄某仍不履行并拒不腾房,占用店面继续经营。鉴于此种情况,闽清法院决定对涉案商场进行强制腾空。

据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四级法官洪聪滨介绍,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张贴了腾空公告,经多次协调并释法析理,黄某仍不履行并拒不腾房,甚至还继续经营,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对商场进行强制腾空。

行动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制定了详细预案,执行过程中,按照既定方案,执行干警分为指挥组、劝导组、腾空清点组等7个小组开展行动。执行干警有条不紊做好现场秩序维持、拍照录像、物资清点、登记造册、物品搬运、释法说理等工作。经过长达12个小时的努力,县人民法院顺利腾空案涉商场店面,并交付给申请人。

洪聪滨表示,本次腾空的商场是村集体主要财产,通过本次执行,依法有效地保护了村集体财产不受侵犯,有利打击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

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开展暖冬执行系列行动,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记者 田寰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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