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闽清县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号召,充分发挥各乡镇、各部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梅溪镇:
闽清县梅溪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活动。
梅溪镇充分利用各村网格,在组织全镇巡逻队及网格员加强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为居民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并进行扫黑除恶政策宣传。同时,梅溪镇发挥微信群等平台优势,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向全镇人民宣传扫黑除恶、预防电信诈骗等方面内容,提醒各村居民增强防控意识,依法扫黑除恶。
此外,梅溪镇还利用宪法宣传月、平安三率宣传等契机,同步开展宣传普及扫黑除恶知识,为群众讲解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切实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福州新闻网)
云龙乡:
日前,闽清县云龙乡组织各村网格员、党员志愿者、平安志愿者及乡村干部等群防群治力量,结合“平安三率”(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扫黑除恶好评率,群众对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执法工作满意率),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积极热情地为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宣传法律法规、涉黑涉恶现象,向广大群众介绍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打击重点及黑恶势力犯罪的重要性。
同时,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普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科普禁毒知识等平安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切实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学法、守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共建和谐法治社会,营造“扫黑除恶”浓厚的宣传氛围,为建设平安云龙打下良好基础。 (福州新闻网)
坂东镇:
日前,闽清县坂东镇综治办工作人员及平安志愿者来到坂东湖头街开展平安宣传及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现场咨询解答、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及平安宣传单的方式,倡导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同时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促进和谐社会稳定。当天,工作人员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
本次活动不仅起到了威慑犯罪、警示社会的积极作用,更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坂东镇综治办)
县水利局:
近年来,闽清县水利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把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作为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全面强化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目前全县非法采砂问题得到明显遏制,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闽清县水利系统采取多种形式摸排线索,组织力量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垄断农村水资源、非法占用河道等重点领域进行线索摸排,建立线索摸排和移交台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或线索,严格依法查处或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始终保持打击水利行业涉黑涉恶问题的高压态势。
结合每年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闽清县水利系统积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同时,不定期在闽清县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及时刊发、播报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主要举措、取得的成果,充分展示水利系统“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坚定决心。
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条网结合,力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以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非法采砂、涉河湖水事、充当“保护伞”等领域为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全面建立领导挂点制度、联点包案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积极组织协调公安、海事、自然资源、运河管理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齐抓共管“一盘棋”。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全县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清理整治违法水事行为。全县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河湖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创新工作办法,解决查扣非法抽砂船只处理难问题。积极履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以落实检察建议书为契机,认真开展追缴盗采河砂犯罪所得及收益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机关追缴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所得及收益工作。
(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