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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4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专版 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中共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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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4日至4月8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5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局党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紧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交上满意的答卷。

(一)及时部署,统一思想。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反馈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就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作了表态发言。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召集局领导班子,各科、所、队负责人召开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通过一系列举措,全局上下形成高度共识和强大合力,增强了政治责任感,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局党组成立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科室和基层所队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为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局党组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化措施,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9项共31个问题进行分解,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不够有力

(1)关于对乡镇食安工作考核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考核细则(初稿)。针对县对乡镇“食品安全满意率”绩效考核指标,7月份重新制定《闽清县2022年度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初稿)》,明确考核要点、考核内容和分值、考评方式等内容,待今年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后,正式印发。

二是严格规范考评。年终将根据我县食安工作实际,对照考核细则,采取实地检查与核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认真落实考核工作。

三是通报考核结果。将“食品安全满意率”绩效考核情况通报给各乡镇,列明主要问题,督促各乡镇对照整改。

(2)关于食品质量追溯平台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及时督促注册。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食品生产企业应纳入“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目前,我县共有大型餐馆7家、学校食堂84家、食品生产企业39家,没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上述单位已全部在“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系统注册。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6月份,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专项检查,检查采取线上排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共出动执法人员102批次,检查纳入追溯管理单位89家次,对录入不及时及数据较少的3家生产企业进行了约谈,责令整改3家。

三是定期督查通报。县局对全县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录入“一品一码”追溯信息情况实行每月一督查一通报,6至8月,共将督查发现存在未及时录入的单位24家次通报到各监管所,督促加强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关于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召开2022年度快检工作部署会议,下发《2022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指导督促各所加大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开展执法人员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实操培训,同时配齐配全相关快检试剂,加大力度开展快检工作。

二是推进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服务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定期开展“你送我检”专项行动,目前已对梅溪辖区、白中辖区以及塔庄辖区开展“你送我检”活动,并对周边群众开展食品安全宣传。6月以来已按《2022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完成300余批次。

三是对塔庄、白中等所辖区快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按月计划开展工作,各完成快速检测31批次和34批次,相关快检记录台账齐全,有效落实该项工作。

(4)关于部分涉及食品安全案件执法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指导、审核办案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6月以来,共指导、审核食品案件16件,对适用依据、程序合法性、证据材料、适用依据、定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对2件调查内容不够充分的案件及时予以纠正。

二是做好追根溯源。严格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并对问题食品来源、去向进行深挖细查,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立案调查。今年以来抽检不合格15批次食品,均严格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规定,及时开展不合格食品的追根溯源工作,并将追根溯源情况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目前已完成不合格食品追根溯源5批次。6月以来,已立案查处食品案件16起,罚没8.7万元。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7月份,组织10个基层所11名监管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执法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应用》《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处置流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实操培训》等四项,有效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

2.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认真

(1)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班子成员提高思想认识,特别是对民主生活会规定的学习内容要求进行再学习、再领会,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6月13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中特别明确提出要求,并带头开展批评,其他班子成员依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进一步严肃民主生活会程序,增强党内组织生活严肃性。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交流研讨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按照《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每月安排1次中心组学习,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

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福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及市、县党代会精神,《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等,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党性观念。截至目前,已安排中心组学习7次,专题研讨会3次;各支部党员共组织集中学习67场(次);将干部学习情况作为个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指定专人统计全局干部在线学习情况,督促干部按时完成学习。

三是针对部分干部心得体会存在照搬照抄现象,已于6月30日前督促相关人员重新学习、重写心得体会。今后加强干部学习心得材料的检查指导,要求党员撰写心得体会等相关材料需支部书记审核。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关于未有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局年度工作计划,列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上半年,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

二是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1次,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各支部组织党员参加重温入党誓词、党性教育等活动,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引导,锤炼党性,坚定信仰,增强政治素质。

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班子和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2)关于突发敏感网络舆情应对协调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建立制度,规范舆情应对处置。根据《突发事件敏感舆情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方案》和《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暂行办法》,6月份制定了《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从组织管理、舆情预警、舆情应对处置三个方面,对涉及市场监管工作的舆情信息进行前期核实、风险研判,制定应对处置意见并分级分类组织实施。

4.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

(1)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参照省市制定的抽查工作计划表,结合闽清县工作实际,联合7个部门,已征集抽查计划10项,对涉及机动车、工业企业、人力资源市场、加油站、医药机构等行业,制定了《闽清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梅联合监管办〔2022〕1号)。

二是加强跨部门抽查。联合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关于开展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梅农综〔2022〕156号)。今年以来,县工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已牵头发起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对典当行、宾馆、农兽药经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等开展双随机检查,目前正在录入联合检查结果。

三是落实市局抽查任务。根据《2022年上半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对市局抽取并派发至我县的经营范围包括“代理记账”“商务秘书”“广告行业”等企业进行检查,目前正在录入联合检查结果。

(2)关于推动“市场出清”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6月底前,已完成辖区内92家“僵尸企业”清吊工作。

5.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不够到位

(1)关于药械监管“一企一档”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组织各基层所对48家药品零售企业和5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对存在缺项漏项错项等情形的档案逐一进行整改,目前全县104家药械经营企业档案已全部建立到位。

二是第二季度对梅城所、梅溪所、白樟所、雄江所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检查,发现1家企业档案中无《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已整改到位。

(2)关于对药店经营行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将加强处方药监管列入年度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并将处方药销售情况作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内容,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6起违法销售处方药案件,有效地规范了处方药销售行为。

二是全县48家药品零售企业已全部开展电子处方应用。

6.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待加强

(1)关于学习不够主动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

二是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及《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内容。

三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及时组织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不断充实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2)关于监管整改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6月28日至30日,组织70余名叉车作业人员参加培训考核,提高了叉车操作技能,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协调省特检院完成整治好的压力管道检验工作,共完成整治压力管道使用单位44家4681米。

三是对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下发指令书16份,共立案特种设备违法案件7起。

(3)关于对餐饮店使用液化气钢瓶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利用福州市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气瓶AI智能监控抓拍,对可疑充装56条进行核实排查并督促整改到位,对梅城友富、下祝蓝山充装站检查12家次,确保充装出站的气瓶安全合格。

二是配合县工信局、住建局加大对餐饮店的液化气钢瓶检查力度。6月16日、8月9日现场检查白中镇、白樟镇的阿英牛肉馆、石墨肠粉店、马才饭店等小餐饮店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是合格瓶并粘贴有公众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获取气瓶相关信息的二维码。

7.行政执法履职不到位

(1)关于个别案件存在推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6月以来,全局共办结各类案件20件,办理过程均严格遵守程序规定,落实对口业务科室初审、核审机构复核的“一审一核”制度。

二是6月以来,组织了叉车监管、食品安全执法、行政执法裁量清单解读、能源计量等4场业务培训,参加培训的基层执法人员共计36人次,针对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执法实践中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指导,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2)关于个别案件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7月份对上半年办结的71件一般程序案件进行全面自查。案件办理过程均符合程序、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二是不定期邀请局法律顾问座谈交流,对可能产生争议的疑难案件进行研究,避免复议诉讼。6月以来,无涉及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3)关于个别案件罚没款追缴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2022年5月25日,再次对福建延年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催促,限其在5月28日前缴纳188840元罚没款。该企业已于2022年5月27日缴交到位。

8.落实知识产权战略服务高质量发展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借助4.26知识产权日,组织人员深入白金工业园区科技型企业,通过粘贴宣传海报,为企业讲解省、市相关知识产权惠企政策等形式提高辖区企业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同时针对2022年度“福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条件,主动与企业对接,现已推荐指导3家企业申报。

9.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中共闽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1年第1次成员会议纪要》(〔2021〕1号)下发后,我局立即与闽清县发展改革局协调福建省陶瓷和电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移交事宜。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在闽清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成立并任命负责人后即行移交。2022年4月闽清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主任任命后,我局即与其联系中心移交事宜,于4月25日完成文件、图纸、建设材料等查验工作,签字并全部领取。5月7日,闽清县产品质量检验所与闽清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在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建材所、电器所的见证下完成了福建省陶瓷和电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实验楼、检验设备等的现场验收工作。5月12日,我局与闽清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完成了福建省陶瓷和电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的所有资产(含检验设备)移交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

(1)关于文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审文件内容。发文贯彻上级文件的,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严禁照搬照抄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

二是严控发文数量。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得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

三是提高公文质量。要求各科室发文要有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的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文字把关,确保表述严谨、文字精练、准确无误。

(2)关于应付上级绩效考核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针对今年绩效考核方案,并结合辖区实际,对相关工作作了科学分解,并列入县局对基层所绩效考核。同时为提高执法人员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业务能力,积极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参加市局知识产权执法办案培训,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案件调查取证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2.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理念树得不够牢

(1)关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消极应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学习。6月以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投诉举报处理参考手册》《ODR企业投诉处理流程》等。提高工作人员的处理投诉业务水平,查办案件的工作能力。

二是6月份以来受理投诉189件。全部及时受理,并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消费者。及时接诉率和按时反馈率达到100%。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将12315、12345工作能力纳入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制定绩效考评实施细则,明确考核要点、考核内容和分值、考评方式。严格考评,并将考评情况及时通报。

(2)关于对群众反映涉嫌违法行为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印发“诉转案”操作手册,组织学习“诉转案”操作手册,规范“诉转案”办案程序 ,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处理12315、12345投诉件时及时发现案源,“作为案件线索调查”,避免“涉嫌违法行为”诉求件一调了之。6月份以来,共办理“诉转案”6起。

二是严格把关调解人员对“诉求件”调解反馈内容。对处理完成的投诉举报件对投诉举报人及时电话回访。6月份以来,受理各类举报件46件。

三是规范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要求办案人员决定终止调解的要发出《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举报不予立案的要发出《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梳理其程序所需的文书16份。

四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诉转案”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制定绩效考评实施细则,明确考核要点、考核内容和分值、考评方式。严格考评,并将考评情况及时通报。

3.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县委办印发的《闽清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及闽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转发《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接待费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制”、会议接待“五单制”要求。

二是严格执行大事要事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规范报销附件,对报销附件不齐全的报销单据,督促审核人员严格把关,经办人员补齐相关附件方可报销,避免附件不齐全的报销单据再次发生。

4.租金收取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2022年3月29日,我局向福建三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催缴租金函,限其于4月8日前结清款项。2022年4月6日,该企业已将两年租金(2020.6.1至2022.6.19)计14896.2元缴交县国库中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6月份重新修订了《中共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事规则》,经党组会集体研究通过并印发执行,对“三重一大”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增强民主决策意识。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征求意见,党组成员增强集体领导观念,增强参与意识,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建言献策,在党组会议记录中如实记录每位党组成员对每个议题发表的意见、态度以及决议的形成过程。

2.抓党建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调整领导分工,党总支升格为机关党委,于6月10日召开选举大会,机关党委书记由局党组成员担任。7月份已完成各支部换届选举。

二是上半年组织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参加3期专题培训班,提高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规范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促业务意识明显提高,党员干部敢于负责,担当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推动了党建业务“双提升”,推进市场监管各项中心工作落地有声。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上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三是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所分管的基层所(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上半年对4个基层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检查指导。深入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职能部门指导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与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四是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的对照检查内容,通过党组书记和局党组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测评表等方式深入查摆全面从严治党及“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4.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核心环节廉洁风险防控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继续聚焦“四个关键”,主动约谈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对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定期听取汇报,明确责任领导,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督查到位,做到常抓常管常严。

二是突出政治监督。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通过学习和交流,逐步了解和熟悉市场监管局业务,针对市场监管局的职责和业务制定一套精准高效的监督方式开展监督。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察中发现的开展“点题整治”监督手段单一等问题,问题轻微可进行整改的,督促和建议市场监管局进行整改;发现构成问题线索需做进一步处理的移送县纪委监委,及时严肃处理。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和党史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2022年6月13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认真制定《中共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通过深入学习研讨、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等,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质量、开出效果。

2.对领域内风险漏洞依然没有制定有效预防监管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局党组加强领导,由各业务分管领导把关,于6月30日前对各科室和个人岗位的廉政风险点重新进行了一次排查梳理,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防控措施,堵实领域廉政风险漏洞。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期间,无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虽然我局的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下阶段,我们将继续紧盯整改重点,深入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推进各项工作务实有效开展。

(一)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持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重点工作、重点事项和重点对象的监督,紧盯 “关键少数”,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对党忠诚、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勇于担当。

(二)坚持不懈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三)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整改工作和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以及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全局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强化履职担当,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统一到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32026;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95号;电子邮箱fzmqgsj@163.com

中共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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