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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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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闽清县白中镇黄石村内有一处房屋【详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梅白集用(92)字第2246号;地号0040-02】(以下简称“标的房屋”)墙体存在多处较大裂缝,经依法委托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其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日常安全使用要求。

为确保公民生命健康及财产利益不受侵害,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在必要情况下将对标的房屋进行拆除,现将标的房屋拆除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房屋的权属人应当在本公告登载之日起七日内腾空房屋并搬离;

二、在标的房屋拆除过程中,将邀请公安、城管、司法鉴定人员、村委会等部门工作人员到场,并在全程摄录等证据保全的前提下,对标的房屋内可移动的物件进行搬离、腾空,并依顺序进行财物登记及指定合理地点存放后予以封存保管;

三、在标的房屋被拆除后,对空置场地实行整体的场地平整,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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