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设闽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需要,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内的所有坟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坟墓搬迁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闽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坟墓(涉及云渡村)。
二、迁坟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前,请位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坟主或亲属将坟墓迁出。
三、补偿依据
参照县政府批复的《白樟镇道路项目建设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樟政﹝2017﹞172号)规定进行补偿。
四、迁坟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上述规划红线征地范围内的坟主亲属尽快到当地镇政府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坟迁移,逾期未迁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无主坟处理后不再支付坟墓搬迁补偿费用)。对妨碍坟墓搬迁工作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 白樟镇政府 姚先生 15959179891
特此公告
白樟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