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8月13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科协开展了巡察。2018年10月15日,县委巡察一组向县科协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6个方面20项共34个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移交问题线索1条。针对反馈的34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4条,已全部完成;针对移交线索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科协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不折不扣地抓实抓好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10月25日,县委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后,10月28日,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整改工作,要求将整改工作作为近期重中之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科协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直面问题,勇于担当,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总结教训,对症下药抓好整改,确保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
(二)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科协党组成立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科室人员为成员,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三)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清单。党组出台了《关于县委巡察一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明确整改任务“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一件一件落到实处。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政治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科协目前只有一个党组书记,没有其他党组成员,建议上级予以充实加强。同时重点做好以下事项: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在其他成员没有配齐之前,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上级有关要求,明确和规范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规范会议记录。二是增强民主决策意识。针对巡察反馈的议事过于简单等问题,今后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征求意见,班子成员增强集体领导观念,增强参与意识,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建言献策,在党组会议记录中如实记录每位班子成员对每个议题发表的意见、态度以及决议的形成过程。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对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支部党员的思想动态,强化对基层党员的日常动态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各科室之间层层签订意识形态责任状,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科协工作的全部,切实加强与非党工作人员的联系,加强思想引导、增强政治共识。
2.关于“执行政策部署不够坚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主动服务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努力缩小服务质量与群众期望值的距离。对结对帮扶的东桥镇湖洋村、共建社区东桥镇东桥社区,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用足访民簿,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的访民(企)次数,每月定期深入基层、企业了解民情民意,真正做到为群众、为企业排忧解难,并认真记录好访民(企)簿,要求记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不能将日常检查也记录到访民(企)簿中。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意见及建议,并按月建立民意办理台账, 1—11月份收集各类意见建议23条,均已办结。二是树立浓厚的政治学习宣传氛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克服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弊病。三是严格执行干部日常一线考察制度。组织全体干部再次学习《中共闽清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认真填写《一线考察干部工作手册》,特别要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要求自评完成情况、领导点评部分等内容不能过于简单、流于形式。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将组织考核结果记录到考察工作手册中,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的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进行抽查,截至12月3日,已抽查15人次。针对个别人员手册中无领导签字、无评星记录、无组织考核结果已补齐。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建与业务“两手抓”。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组书记与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半年听取1次支部党建工作汇报,针对加强对支部党员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党务公开意识,已经设置党务公开栏并按时更新党务公开内容。三是扎实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坚决纠正以往学习教育浮于形式的情况,做到形式多样,有始有终。
2.关于“党内制度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月开展一次“党员活动日”活动。加强督查落实,把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的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2018年,已严格按照程序召开2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特别是对民主生活会规定的学习内容要求进行再学习、再领会,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班子成员进一步严肃民主生活会程序,增强党内组织生活严肃性。做到查找问题不怕深,吸纳意见不怕刺,亮出问题不怕丑,班子成员之间敢于互相批评、通过“团结-批评-团结”,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目的,切实发挥好民主生活会的作用。四是党日活动落实到位。严格制定党日活动计划安排表,做到党日活动方案、总结、台账、信息、图片等内业材料的归档工作。
3.关于“党支部及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 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9月,顺利完成了科协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成立新一届党支部及支委会成员。二是破解科协党员日常管理及发展不规范的难题。以“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活动为契机,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利用节假日时间节点,组织慰问离退休老党员;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党员凝聚力,今年9月,科协新招录一名公务员,拟发展为建党积极分子,补充新鲜血液。三是纠正党员交纳党费不规范现象。严格以党员花名册、党费核定数、应交数、实交数为依据,加强党员交纳党费的管理。四是据实开展党员微心愿活动。针对将微心愿活动与社区共建补助经费从财政经费列支问题,责成支部在支部大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引以为戒,要求全体党员自掏腰包完成2017年微心愿活动,2018年起按要求完成微心愿活动,体现活动的真正意义。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认真落实“五抓五看”要求,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加强对各科室、下属协(学)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考核,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强化管党治党力度。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推进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常态化。三是强化廉洁风险防控。根据科协工作特点,针对不同的职务、不同的岗位找准廉洁风险点,每位干部、每个单位填写《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明确廉洁风险清单,制定相应的廉洁风险防控措施。
2.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
整改情况:扭转党组书记习惯“上传下达”,普通干部满足于领导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的被动状态,根据科协工作特点,拓展科协党建工作的创新力和原动力。履行谈话提醒制度,鞭策鼓励提醒并重,认真落实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层层传导压力。
3、关于“宣传教育开展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参观学习、组织生活会、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专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同时支部委员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突出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纠正违规领取差旅费,对于部分领导干部培训期间超额领取伙食费和住宿费的情况予以清退,已清退428元。二是规范手续,严格审批。严格规范差旅费报销审批手续,机关人员出差或下乡经分管领导复核、财务审核、主要领导审批方可报销,对于无车票者严格按照差旅费包干相关规定予以审核报销,对于公出人员乘坐公务车公出的要与派车系统相符,自行乘车公出的事先报分管领导审批,强化审批领导及经办人责任,避免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发生。
2.关于“公车使用管理及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严格加强车辆使用管理。重新修订《闽清县科学技术协会公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机关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规范出车审批、登记制度,车辆使用人提前通过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填写派车申请,经审批人批准后,由派车人负责车辆派遣和登记。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投保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二是严格加强过路费用和燃油费用报销审核把关。加强车辆燃油费报销审核,2018年以来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并定期公布车辆燃油使用情况;加强洗车费报销审核,洗车费报销需附洗车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审批方可报销;加强车辆维修费用报销审核,严格执行闽清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工作的通知,所有公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送修单、结算单、发票为报销必须凭证,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不符合用车规定或未能说明正当理由的,应进行清退,目前共清退款项1505元。
3. 关于“三公经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巡察所反馈的工作餐报销手续不全、接待审批制度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倒查;同时要求今后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县委办印发的《闽清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及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转发〈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接待费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制”、会议接待“五单制”要求,严格控制工作餐陪餐人数。严格实行公务接待支出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最大限度节约开支,避免工作餐列入接待费科目、摊派报销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列支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超期借调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1月,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借用上莲乡干部刘涛到科协工作,主要负责新科技馆建设,借用期满后未回原乡镇工作,也未及时补办借用手续。因科技馆建设的连续性,需要继续借用该同志,目前该同志的续借手续已办妥,借用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
2.关于“人员配备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科协核定行政编制5个,原有3人,2018年由外单位调入1人,新招录公务员1人负责办公室工作,人员配备已经到位。
3.关于“选拔任用人员不符合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在班子会议上作深刻的自我批评并引以为戒,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
(六)廉洁风险及其他方面
1.关于“所属协会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县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和县橄榄协会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说明原因并补齐材料。今后要加强对所属协会下拨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财务人员定期对所属协会进行财务检查。
2.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1月,春节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共1800元,经调查核实,系项目资金开支错误所致,已在党组会议上通报。今后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执行。
3、关于“办公用品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将严格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附上办公用品清单。
4、关于“社会保障费、个税等缴交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立行立改,与税务、银行等部门签订协议并通过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平台转交。
5、关于“下拨资金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今后专项资金等一次性下拨给相关部门,同时加强资金的监管力度。
6、关于“未成立工会组织,职工应有福利没有保障”问题
整改情况:2015年12月15日经县总工会批准成立科协工会,但没有专门账户,没有开展活动。2018年11月20日开设工会专门账户,工会活动已经正常开展,保障职工应有福利。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虽然我会的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下阶段,我们将继续紧盯整改重点,深入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推进各项工作务实有效开展。
(一)继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学习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好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
(二)坚持问题整改不松劲。紧盯整改重点不放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剖析原因,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科协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32284;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政编码:350800;电子邮箱:mqkc@163.com。
中共闽清县科协党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