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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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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局微信支付缴纳税款试水成功

本报讯 “可以微信缴税吗?”早已体验过微信便利性的纳税人经常这么问。

“可以!”2018年12月11日起,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肯定地回答。

2018年12月11日,福建鸿鑫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办税人员在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窗口成功用手机微信支付缴纳税款29.5元。这是闽清县税务局继银联在线支付、云闪付等第三方支付方式后,新推出的又一税款缴纳方式,税款缴纳方式更加多元、安全、便捷。

纳税人只要在手机上有微信APP,在办理税款缴纳业务时,通过扫描窗口操作人员电脑或电子税务局生成的缴税二维码,便可以轻松缴纳税款。此举解决了纳税人因财税库银、银联网银故障造成的无法及时缴税问题,极大方便纳税人,也节省了办税时间,提高了办税效率。

据统计,截至2018年12月18日止,闽清县税务局已成功实现微信支付缴纳税款60笔。

(江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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