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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4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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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受闽清船工拥戴的刘聿鹏(续)

□ 作者 张德团

六、嫉恶如仇

他平素路见不平,敢于拔刀相助。尤其入住“闽清会馆”后,当闽清船民受迫害、欺凌时,他敢于挺身而出,为维护船民正当权益奔走呼号,据理力争。在其任职闽清民船商业同业公会期间,曾发生两次船工非正常死亡事故。一次是建宁县伪警察局警察以捉赌为名,从楼下向楼上船工聚集的人群开枪射击,将一名无辜闽清船工打死,却没有给予妥善处理。建宁船工公愤难平,但却无奈其何,只好通过电报向福州的“闽清民船商业同业公会”告急。刘聿鹏接报速赴建宁,以其曾在建宁任过职的名望以及过人的胆魄和智慧,据理顽强抗争,终获赔偿,并得到妥善安葬。二次是1948年6月,在福州帮洲码头,一伙伪警察为敲诈闽清船民,私自于晚上以捉赌为名,摸黑上船冲击闽清米船。一位刚来的闽清“船尾仔”(少年)高某某被追打落水溺亡,警察竟无事般扬长而去,甚至还将前去讨个说法的受害人亲属关押毒打。面对如此重大的人命事件,地位低卑的船工要向高高在上的官府讨回公道,谈何容易?但刘聿鹏不畏强势,亲临现场调查事实真相,据理与有关当局进行艰苦顽强的交涉与抗争,发动闽清船工和旅榕学生游行声援,并宣布闽清米船罢运计划。最终迫使肇事方承认错误,临场参与收殓死者,受害方得到了赔偿,且比较体面地以群众集会游行的方式安葬了死者。

解放战争后期,反动当局在福州台江帮洲设立“水上乡保”制度,将所有闽江上游船民分为5个保,配以“水上乡长”和“水上保长”,实质上是加强控制、压迫船民的一种制度。“水上乡保”制度设立后,闽江上游船民最明显的受害处——改变了历史上闽江船民“缓免兵役”的特殊政策,就是船民也要摊派“壮丁”任务,水上保长乘机向船工收取高额“壮丁米”或“壮丁安家费”。1948年5月,就是以摊派上游船民3个壮丁任务为由,水上保长以“壮丁米”之名向数以千计的米船每艘收取40—80斤大米,这将意味着要向船民收取总额达10多万斤的大米,明显是一种敲诈勒索行为。刘聿鹏得到船民的反映后,决定出面反对。他首先召开记者招待会,利用新闻舆论揭露水上保长借机敲诈的丑行;随后亲自到现场发动船民拒交 “壮丁米”。因触动了水上保长的利益,刘聿鹏在单身独处时遭到毒打受伤,并被抓扣关押,言行一时受到限制。此时,地下党员吴大艇等迅速行动起来,以学生身份组织群情激愤的旅榕学生捣毁伪保长的家具,吓得伪保长躲的无影无踪,受伤的刘聿鹏得以送医院治疗。随之联合闽清船工千余人,群起交涉,持续数天游行、请愿、罢工,加上多家报纸连日跟踪报道,形成舆论压力。最终迫使当局反过来逮捕打人凶手,承认错误,赔偿损失,最大的胜利是因此撤了“水上乡保”之设和水上保长之职,解除了强加在船民身上的桎梏。此事件后,原“闽清民船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引咎辞职,刘聿鹏遂由原来的副理事长被推为理事长。

七、热心公益

刘聿鹏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赈灾救济行动,并以同业公会名义进行实施,以提高闽清船运业的社会地位和知名度。他在公会中设立“清寒助学金”,对闽清旅榕困难学生予以资助,使得不少贫寒学生能够继续完成学业。还有意识地让困难学生如许世桐、苏天恩、鄢广文等在公会兼职文书,犹如勤工俭学。

1948年6月,福州小桥一带街道、民房发生火灾,灾民一时流离失所,解决吃饭是首要问题。刘聿鹏在刚率众游行安葬受害船工高某某返回途中闻讯灾情,立即组织船工在“闽清会馆”操场架起8口大锅,煮粥赈济,配以闽清橄榄咸和糟菜。因“闽清船工受害事件”已轰动福州城,来往于小桥火灾点的“闽清会馆”送饭队伍再次引起市民的啧啧称赞。有人还为送饭队伍拍了一张大照片,会馆内外贴满了灾民送来的感谢信——“闽清会馆”成了福州城众所瞩目的地方,闽清船民的地位也随着水涨船高。

八、支持正义

刘聿鹏倾向正义,倾向革命,同情、支持青年学生的革命行动,甚至甘冒风险,主动予以人道主义帮助。1948年3月,闽清发生“麟洞惨案”,共产党人廖怀玉、蔡兆元等被捕。在押送经过闽清城关街上时,恰逢刘聿鹏在场,并认出廖怀玉是他在沙县师范学校时的学生。次日,他持随身携带的“国民通讯社特约通讯员”名片(刘聿鹏从其结交的新闻记者处办理的),冒着风险与看守方交涉,到狱中探望慰问廖怀玉,给她送去吃的。见她衣着单薄,遂脱下自己身上一套新棉衣裤予其御寒。后来,廖怀玉转押福州乌山监狱,刘聿鹏为避免引起狱方的怀疑,特意携妻子袁俊华一起,多次前往探望,送给钱物、毛毯和换洗衣服。在与廖怀玉的接触中,虽然没有涉及政治话题,但刘聿鹏还是接受了廖怀玉之托,为她和她一起被捕的陈世明、蔡兆元等同事筹措律师款。随后,陈世明的母亲来到“闽清会馆”,刘聿鹏诺约为之募捐了一笔请律师的资助款。后来,这批共产党人在律师的帮助下,均不同程度减轻了刑期(唯有蔡兆元被送往南京后,在雨花台英勇就义)。刘聿鹏在探望廖怀玉时,还给予同监狱多位因闹学潮被关押的青年学生传递口信、代购物品等力所能及的帮助。其时,黄世杰、黄开修、吴大艇、张达略等一批地下党员以“闽清会馆”为基地,进行革命活动,刘聿鹏虽然有所察觉,但从不细问,并为之保密,甚至还默契配合,予以支持。如1947—1949年,正是闽清旅榕学生地下党组织创办的进步刊物《闽清通讯》和《梅青》最活跃的时期,“闽清会馆”就是刊物编辑、刻版、油印的主要场所。其经费来自社会各界包括闽清民船公会和同乡会的捐助,而刘聿鹏就是刊物经费的主要筹款人之一。同期,虽然他一边还与许多国民党军政要员保持着联系(有的还是“闽清会馆”的常客),却从未因此而泄密。事实上,也因为刘聿鹏这种特殊的角色,使得“闽清会馆”成了革命活动最安全的港湾。

九、爱憎分明

1949年初,经闽清县乡贤许显时、李藩等关于“公葬黄君乃裳”的倡议,报省参议会批准成立“福建省各界公葬黄乃裳筹备委员会”。其中,刘聿鹏主持的“闽清旅榕同乡会”和“闽清民船商业同业公会”为筹募资金出了大力,为5月18日公葬仪式顺利举行作出贡献。

1949年5月,当局颁布非常时期加强船只管理的通知,规定凡上游民船一律参加登记,领取船证,每船要缴交一块银元。时上游民船因南平刚解放,一时断航而滞留福州五六百艘,“坐吃山空”的船民生活都十分困难,哪来的现洋办证?刘聿鹏暗中嘱咐船民不要去登记,又为大家节省了一大笔费用。是年5月12日,刘聿鹏与袁俊华假“闽清会馆”举行婚礼。时闽清在省城的名流许显时、黄章五当其证婚人,刘我谋、袁增光为之主婚人。

由于刘聿鹏连续率众为闽清船工请命,以及一系列激进的行动,社会上曾一度传言其是共产党。甚至有反动分子于酒后在“闽清会馆”公开说:“聿鹏是共产头,船员、学生是共产仔。”1949年8月4日,刘聿鹏突然被伪福州警备部传唤,幸亏他得悉要以“嫌疑分子”罪名将其移送军法处,遂用计脱逃,后一直躲避到福州解放。

8月17日,解放军挺进福州城时,刘聿鹏立即出面组织船工近二百人,在小桥头一带设茶水站欢迎。因当时局势混乱,敌特分子仍十分猖獗。为此,刘聿鹏特别为茶水站作了一项规定:每三人送一担茶水,送茶人要当着解放军的面喝几口茶水后再行敬茶,以示茶水是安全的。

1949年11月,刘聿鹏被选为闽清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代表、常委。1950年元旦,在天儒中学召开闽清船工代表会,原“闽清民船商业同业公会”改为“闽清民船业联合会筹委会”,刘聿鹏当选闽清民船业联合会筹委会主任,兼驻榕办事处主任。以及“(福州)闽清民船船员消费合作社”理事主任。实际上,刘聿鹏是在闽清船工的一致拥护下,接续着闽清民船业组织的领导职务。

十、重获新生

1951年1月底,因解放前被打倒的水上乡保长一班人的控告,刘聿鹏被司法机关以解放前任职期间浪费贪污民船公会大米一万多斤罪名,判刑一年。消息传开,闽西北各航线闽清船民、福州码头工人和池园福林乡群众签名上书,以那些用途不明的大米多是刘聿鹏用于公会交际、替船民谋事为由,请求予以减轻处罚或保外执行。最后获准提前五个月释放。释放后无业的刘聿鹏在闽清城关开一家小店铺。船工们除了借予开店的本钱,凡小店铺需要进货的土特产,诸如闽西北的笋干、香菇、莲子和本县都里的斗笠、箍桶篾之类,皆有船工主动为之免运费捎带。他虽然背负阴影,却能面对阳光,积极开辟崭新的生活。

1951年底,刘聿鹏担任梅城工商联第三小组组长。此后至1980年,刘聿鹏一直在工商界工作,曾任县工商联副主委、商业局副局长、市管会副主任等职。期间,1959年9月—1962年8月,当选为第二届闽清县政协副主席;1962年8月—1966年8月,当选为第三届闽清县政协副主席;1980年1月—1985年5月,当选为第四届闽清县政协常委;1985年5月—1987年11月,当选为第五届闽清县政协常委。1980年9月退休。

1987年3月12日,闽清县人民法院以为:1951年对刘聿鹏的原判“无事实根据,不予认定”,依法撤销原判,宣告刘聿鹏无罪。至此,久久笼罩在他身上的阴影终于彻底褪去!2001年3月19日,刘聿鹏安然病逝,享年88岁。

十一、结束语

纵览以上事迹,刘聿鹏受到闽清船工如此拥戴的原因已跃然字里行间,他们昵称“聿鹏师”、怀念“聿鹏师”的情感之浓厚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其实,刘聿鹏当时为船运事业四处奔波,奋斗不止,不仅成了闽清船工的保护神,无形中还为保障闽江航运这条经济大动脉的的正常通航,稳定闽西北盐价和福州城米价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这也许就是一个旧时代的军人却能在新社会受到党和政府乃至人民群众的首肯,屡屡过“关”,一直在工商界乃至政协任职的缘故吧。

如今,闽清的船运业早已成为历史,当年闻名福州城的“闽清会馆”也成了文物保护单位,但“聿鹏师”那种身怀正气、嫉恶如仇、为民请命、替民谋利的精神却永远值得赞赏和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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