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是完善刑事法治的重要举措,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构建科学刑事诉讼体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闽清法院主动作为,完善试点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在公检法司之间建立认罪认罚案件常态化联络机制,实现相关信息数据共享,形成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试点工作格局。强化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联系,召开联席会议4次,重点讨论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告知前置、认罪认罚案件标识、常见罪名调查评估和量刑建议幅度等问题5个。
据了解,2017年以来,闽清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35件155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45%,平均审理期限4.6天,全部当庭宣判,服判息诉率达95.3%,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刘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