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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3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白岩山 邵武、光泽采访记 担笋 四月,邂逅凤栖山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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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笋

□ 作者 翁振华

在我早年的记忆中,担笋是故乡一件永远也抹不去的关于舌尖上的往事。

我的故乡在塔庄上汾,村落不大不小,有山有水,但物产并不丰富,关于舌尖上的故事自然也少之又少,但担笋却是故乡一件涉及家家户户值得记述的舌尖上的大事。从我记事起,大约上世纪50年代中期,每到清明时节,乡亲们总要到远在五六十里外的盛产竹笋的石漏芹山(今上莲乡石漏村)担笋,并持续到六十年代。

闽清有一句说笋的谚语,叫做“清明争出,谷雨斗长”。闽清是山区,竹类颇多,有麻竹、黄甜竹、六月麻、黄竹、苦竹等,清明前后,竹类便次第繁育新竹,也就是“出笋”,且四季皆有。最早迎春破土而出的是麻笋与黄甜笋,“清明争出,谷雨斗长”,主要指这两种竹笋在这个时节的生长情形。经过一个秋冬的孕育,汲天地精华而长成的白中透黄的鲜嫩笋牙成了山里人舌尖上的美味。

担笋是乡亲们对美味的一种冲动,但又不完全是,那年月乡亲们的日子过得挺艰难,饭桌问题常常困扰着他们,竹笋作为一种又好吃又廉价的的食品,自然成了乡亲们的“最佳选择”,成了他们生活中一档不可或缺的“重要节目”。要是那一年有谁缺席“担笋”,那他一定会觉得这一年过得不完整,有缺憾。

因此,在故乡清明时节,只要有人一声招呼,担笋啰,大家便纷纷响应。他们互相约好,结伴而行,一般一批有二三十人。担笋是很辛苦的活,一般是男人的事。是日,女人们鸡末叫就起床做饭,并张罗担笋时要穿的草鞋、扁担、布袋及午餐等,天还没亮男人们吃过早饭就穿上草鞋,带着扁担布袋开始出发。那时,乡亲们担的是麻笋,一斤八九分钱,去时带上十块八块钱就够了,也有带去大米或包菜等与当地的群众交换。一路他们爬山涉水,天大亮才能抵达目的地。他们找到山主,很快就谈妥交易的事,接下来就是挖笋装袋过称,付款或付相应的物资。然后就开始艰苦的回程,挑一百多斤的担子,赶数十里路,全仗脚力。他们担的是笋,承载的却是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

笋挑回来后,家家户户便围绕着笋忙碌起来。剥壳、煮笋,乡村炊烟袅袅,清香的笋味在乡间弥漫。孩子们也兴奋起来,他们用笋壳制成小雨伞、小喇叭,在缺少玩具的年代,这些原生态的小制作也如同现代的电脑、手机,同样让孩子们爱不释手。

竹笋自古被誉为“菜中珍品”,《诗经》里记载春天到来的时候,人们采集竹笋和新蒲进献给神灵祖先,可见当时已把竹笋当做了不得的美食。而竹子在文化上具有重要的象征意涵,竹笋又风味独特,历来深受文人喜爱,他们用诗文点赞讴歌,使得吃竹笋显得高雅了。但在那时的故乡,乡亲们吃笋与高雅是沾不上边的。他们不懂白居易,不懂苏东坡,赏竹品笋是文人的事,他们只从物质层面“读懂”竹笋,舌尖直觉告诉他们,笋是好吃的,且又便宜,是一碗下饭的好菜。他们百里迢迢担回来,只用单一的手法,将麻笋用盐巴加工成“笋咸”,这样既好吃又耐存放,一般笋咸都能吃上个把月,而且笋咸是越炒越香,好吃得很,成为桌头上一碗不可或缺的当家菜。

大体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几成故乡乡俗的担笋日渐式微,最后完全淡出历史。不知流行了多少辈的担笋画上了句号,在于故乡人脑袋开窍,他们用“种竹”取代了“担笋”。六十年代后期,他们在自己的山地上引种了麻竹、甜竹,数年后,到了春天,居然复制出了满山的竹笋。从此,乡亲们告别了担笋,但作为曾经这一满足舌尖的往事,却深深地留在他们的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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