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3日巡查发现白中镇部分磨粉厂粉尘超标排放,已勒令停产并切电销户;7月7日巡查发现梅溪河道漂流杂物,已安排人工打捞并将漂流杂物运至县无害化填埋场;10月21日巡查发现池园镇丁坑村存在非保留养猪场回潮现象,已核实并组织人员予以关闭拆除……”一条条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记录在闽清县各乡镇环保网格工作组日常巡查台账中。
2016年以来,闽清县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切入点,积极落实上级关于网格化环保监管工作相关部署,不断健全完善辖区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建设。网格化环保监管,就是以设区市、县(市、区)、镇(乡、街道)属地政府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整合辖区内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及其相应的环境管理资源,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监管格局。
目前,闽清县共确定环保监管网格员324名,其中行政村级网格员304名,有效推进环境监管工作关口前移,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让民众成为环境监管的手和眼,实现了环保网格化延伸和精细化管理的良好局面,为扎实推进闽清县生态文明建设长效化、制度化奠定社会基础。
(陈贤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