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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2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专版 中共闽清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省璜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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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璜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4月20日至5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省璜镇党委开展了巡察,7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6个方面25个问题,提出了33条整改意见,移交镇纪委8件涉及8人,其中党员6人。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委政治意识不够强,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镇党委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党委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好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明确党委主体责任。把党委的主体责任按照分工原则分解落实到党委班子、第一责任人以及班子其他成员,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一岗双责”。通过整改认识到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分内责任,是全面责任,是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自觉做到工作职责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对分管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提醒,及时督促纠正,做到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二是明确纪委的监督责任。按照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的要求,推进纪委工作“三转”,不断提高纪委责任履行的规范性和公信力。严守纪律底线,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铁的纪律约束干部,使每位党员干部守住底线。进一步支持镇纪委独立办案,不讲“情面”,正风肃纪,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三是自觉增强“四个意识”。镇党委自觉践行“四个意识”的要求,做到识大体、顾大局、观大势、谋大事,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中行动,正确处理眼前与长远、局部和整体、个人和集体的关系。关于2015年3月个别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期间党员迁入、迁出问题。对此镇党委组织辖区内33个党支部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及有关注意事项”,严明工作纪律,对党员关系迁移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做到规范、严谨,确保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关于执行上级决策不及时的问题。关于2016年县政府发文提高村居主干待遇相关规定,省璜镇没有及时落实兑现的主要原因是受去年7.9特大洪灾影响,抗洪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任务繁重,影响了正常发放时间。县委巡察组巡察发现问题后,我镇立即进行整改,于今年5月2日全部发放到位,对相关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党委抓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镇党委坚持把基层党建作为各项工作的核心和关健来抓,年初与33个支部签订党建责任书,把全年党建工作重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分管领导与经办人员,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今年以来先后召开7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问题。下坂村党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违规领取补贴问题,镇党委已责令其马上整改,现已整改并清退违规领取的补贴费。二是基层党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全面的问题。镇党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重新组织学习《关于严格落实、认真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多次在支部书记会议上三令五申进行强调。镇党委注重以上率下,带头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要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同时,加大督查力度,成立了以党务副书记为组长的督查组,对各支部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三会一课”制度化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基层党支部各种会议记录不全问题,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记录,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基层党支部记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由办公室人员进行面对面指导,促进基层党支部各种会议记录做到记录规范、内容具体、书写端正。

2、关于党组织建设弱化,党费缴纳不规范,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关于发展党员不平衡问题。镇党委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保证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每年按照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的指标任务都完成或超额完成指标任务。但由于受名额控制的原因,2013年县委组织部分配我镇发展党员指标4人,2014年指标3人,我镇共有33个党支部,在发展党员指标少的情况下,造成我镇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不平衡。佳垅村人口多、党员少,近三年只发展1名党员,也是由于以上原因。2015年以来,县委组织部分配我镇发展新党员指标有所增加,目前,我镇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实现平衡发展。二是关于党费缴纳不规范的问题。镇党委已对全镇33个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未按照规定标准缴纳党费的单位进行核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党费缴纳核定。已责令镇机关、中学、中心小学、卫生院、政法、各村党支部补交2013—2016年党费缴纳未按照标准缴纳的部分;责令中心小学、下坂、岭里、塘下、良寨、岭里水库、谷口、三新党支部补交2008—2016年需补交的党费;目前为止全镇已补缴2008年以来不足部分党费。同时,镇党委对三新村个别党员未交党费(由村书记代交)现象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已由该党员同志补交了应交党费。三是关于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镇党委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坚持以上率下,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将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支部考核内容。责令机关、塘下党支部对党员受处分未在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做出解释说明。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杜绝今后发生类似现象。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镇党委坚持把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一同归入党委工作主业,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好主体责任关口。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严管干部职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敢于动真碰硬,主动作为,不搞和稀泥,力戒无原则的好人主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关于2013镇两委会议研究决定有关人员补贴问题,镇纪委已责令作出整改,并已清退相关补贴费。

2、关于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盯紧关键节点,集中开展了节假日期间廉洁纪律专项督查活动。对镇机关“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管理以及村居廉洁过节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在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督促政府机关和相关单位部门立即整改。县委巡察组巡察期间发现个别基层领导办公室超标问题后,镇纪委马上介入,要求相关部门立行立改,并已及时完成整改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关于微腐败、截留挪用问题。镇党委针对县委巡察组巡察发现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首先规范管理支出行为。对涉农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管理办法,严格按政策规定进行分配使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涉农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给农民。其次完善资金监管机制。镇纪委、监察部门将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和审计的重点内容,对冒领、克扣、挪用、贪污涉农补贴资金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第三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公示制度,对各类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张榜公布,做到阳光透明,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针对个别村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存在不及时发放等问题,镇纪委对相关村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各相关村马上整改落实,现各村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对3名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针对“三公”经费中存在误餐费、接待费混用问题。我镇加强机关规范接待工作,凡上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我镇进行指导检查、调查研究等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一律在镇政府食堂就餐,严禁在营业性餐馆进行公务接待。公务接待统一安排工作餐,不上香烟,严禁饮酒。谁分管谁陪同,严格控制配餐人数。二是针对接待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镇党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实事求是,认真整改。健全接待费用结算、审核、报销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落实会议接待五单制和公务接待三单制,所有报销凭证要经财务把关和分管审核后,主要领导签字过账,杜绝事后审批现象。实行开支预算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镇纪检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餐地点、事由、票据不一致的,报销不合理开支、接待费超标等问题及时查处,清退违规接待费。

2、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针对没有落实派车制度,派车单没有存根联问题,我镇加强公车使用管理,认真落实派车制,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派车,认真填写派车单,对出车日期、地点、事由填写完整,做到有案可查。目前我镇只有一辆面包车,公务轿车在申请报废中,按照规定公务车进行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对通行费与派车单不符的进行及时整改,已清退通讯费。

3、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班子成员服务群众不够的问题。镇党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四下基层”推动领导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优。一是制定印发访民(企)薄,坚持重心下移,按规定每周下村不少于2次,走访慰问、化解矛盾、落实工作。二是定期开展与班子成员、与村居主干、与机关干部的谈心谈话,有效增强镇村干部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水平。三是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和“家”字工作法,积极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严禁推诿扯皮,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选人用人方面

关于没有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的问题。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下坂村党组织面临没有支部书记人选的问题,镇党委考虑下坂村是老上访村,村情复杂,社会宗族矛盾严重,选举工作存在困难。为了顺利完成该村的换届选举工作,镇党委经过研究决定,下派一位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机关干部到下坂村任职,经过发动镇村两级干部反复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完成了下坂村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该同志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过程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不存在不过问村里事务之说。其违规领取补贴行为,镇纪委已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已清退违规领取的补贴费。鉴于该同志明年即将退休,镇党委拟计划下半年对下坂村党支部书记人选予以调整,目前正在考虑人选,最迟在明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进行调整。

六、其他问题

1、关于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不规范、不严格,随意性大的问题。一是针对违规领取经补贴现象较多的问题,镇党委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对直接责任人、责任领导分别予以诫勉谈话或谈话提醒;责成镇机关财务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吃透领会“三公经费”合法、合规开支标准;对违规领取生活补贴、电话补贴、务工补贴、会议加班补贴、乡镇工作补贴、培训杂费补贴、加班补贴的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并责令及时进行整改,已清退各类违规补贴费。镇属梅源水电站承包款缴纳时间拖延较长问题,主要原因是受7.9特大洪灾影响,梅源水电站受灾严重,渠道大面积溜方、滑坡,修复渠道花费巨资,且造成一个多月时间没有发电。在承包方经济受损的情况下,出现承包款缴纳时间拖延问题。我镇已经责成财务部门催促承包方尽快缴纳欠款,已于5月份缴纳欠款21万元,8月份缴清尾款6万元。二是针对机关车辆油卡管理欠缺的问题,我镇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要求,进行定点加油,定点加油站为塔庄加油站,并办理加油卡,进行损耗充账。三是针对财务制度及办公用品购买不规范的问题,镇党委责成财务室对发票无盖章、办公用品无清单(大额)现象进行整改,已对相关票据进行补充、完善。对财经管理制度进行再学习,杜绝今后发生大额购置办公用品用现金支出的现象。四是关于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挪用的问题。由于我镇只有一个银行账户,近年来实施的项目非常多,但是有些项目资金下拨不及时,造成暂时借用专项资金现象。镇党委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杜绝今后发生类似现象。五是关于大额工程项目没有经过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决算的问题。2013年12月10日镇党委召开两委会,研究岭里村拦河坝水毁工程招标问题。由于该工程事关岭里村农田灌溉和岭里部队营房安全问题。岭里部队向县双拥办反映,为了部队营房安全,要求立即对岭里村水毁拦河坝进行修复。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到实地察看后,提出要尽快修复该村拦河坝。县水利部门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实地踏看、设计并预算。在时间紧任务重且工程价格预算紧的情况下,没有经过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决算。2014年10月21日,我镇召开两委会,讨论研究省璜镇区街面店牌店招安装工程招标问题。由分管领导提出工程招标方案。参照云龙、白中、金沙等乡镇的招标单价,我镇以单价每平方米不高于200元的价格进行邀标,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之后再无类似现象发生。六是关于省璜中学校内工作餐问题。已责令进行整改,并已清退相关费用。

2、关于农村违建情况严重,综合整治力度不大的问题。我镇采取有力举措,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一是加强队伍装备建设。成立城管中队,配置平板车、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保证了执法力量。二是加大巡查宣传力度。分为四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每周不少于4次进行不定期巡查,通过高音喇叭、横幅等宣传整治“两违”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合法建设的法律意识。三是加大拆违打非力度。对违法违规建筑坚决予以拆除,违建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关于2个卫星拍摄监控整治点问题。塘下村九鼎矿泉水项目已于2016年上报申请总规调整;下坂村7.9洪灾援建项目临时搅拌厂已向相关部门申请临时用地审批,并已交纳罚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中共省璜镇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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