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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2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专版 中共闽清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省璜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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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闽清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5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闽清县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直面问题明确责任,整改落实成为水利工作核心任务

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严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全力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压实领导责任

县委第二巡察组到我局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后,我局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督促巡察组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细化措施,抓实责任分解

局党组对照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制定了《闽清县水利局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清单》,提出了39条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督查跟进,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整改不力的进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持专项治理,建章立制,切实做到举一反三,防治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二、巡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局党组政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严格职责分工,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听取局党组书记、局长上党课,学习党规党章等有关规定及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行谈话警示,由党组书记、局长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并约谈局属单位负责人1人,由纪检组长进行廉政谈话提醒11人,对今年提拔的5个股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2、关于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严格履行《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一是规范了党组会议制度,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会前认真准备、明确研究内容,规范党组会、局务会会议记录;二是分清党组会议与局务会议的研究议题,对水利重大工作(包括资金使用、人事调整、任免等)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三是规范了党组会议的记录,要求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实现民主化、科学化,记录人员如实记录每个班子成员对研究事项发表的意见和讨论过程及最后形成的决议过程。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局党组未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建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力度,改变“重业务、轻党务”的思想,把党建工作与水利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严格党建学习教育制度,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抓好抓实,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将党建工作提到重要议事里程。三是通过学习和与普通党员的谈心谈话及党务公开,时刻了解党员思想动向,增强全体党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让每个党员干部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参与到水利工作中。四是严格督促下属单位党建工作力度,要求党支部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做好党建工作宣传,重视党员队伍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强化党员“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五是加强机关工青妇工作,已完成工会换届选举,出台《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共青团、妇联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活动。

2、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弱化的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根据《党章》规定制定局党支部及下属单位党支部换届工作方案,目前均已完成换届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章要求设立各党小组,保证全体党员正常开展党内生活,加强规范党员纪律,要求所有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记录,记录人员如实记录每个班子成员对研究事项发表的意见和讨论过程及最后形成的决议过程。二是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会。局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及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认真进行谈心交流活动,坦诚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规范党员组织生活。已按规定完成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并要求所有借调党员、退休党员必须严格按规定参加支部召开的各种活动。四是及时收缴党费。开展补交党费摸底工作,制定补交清单,目前已基本完成党费补交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监督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力度,党组书记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闽清县水利局2017年度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与各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定《闽清县水利系统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做到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局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把落实“一岗双责”、对科室、局属单位的党员和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局主要负责人与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之间每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责任谈话。同时对于反映有问题的党员干部,根据廉政谈话提醒“三个可以谈”、“三个优先谈”的原则,局纪检组进行个别谈话。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部署、检查及落实,已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列入局属各单位年度考核范围,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部署、检查、落实情况列入党组会议常列议题,要求每季度不少于1次。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查处。五是加强水利资金管理,每年组织对全县水利资金进行至少一次内部审计、检查。工程管理方面,要求各项目业主按照水利水电规范及验收规程进行工程日常管理,项目监理单位有一整套的规定执行,下阶段我局将组织人员将水利水电有关规程规定整理成册。

2、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二是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根据《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指南》,认真抓好节假日期间廉洁纪律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三是及时查办有关信访件,按照“四种形态”标准,进行分类处置。根据巡察问题整改要求,我局严格按《闽清县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强化对下属单位汛期值班等工作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四是聚焦水利工作廉政风险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进一步明确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和重点。严格落实《闽清县水利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2017年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闽清县水利局各科室职责》、《闽清县水利局日常工作一线干部岗位职责》,对水利工作存在廉政风险点的,列出《闽清县水利局廉政、履职风险排查清单》,共排查出闽清县水利局廉政、履职风险点35条,通过原因分析,制定防控措施,由局纪检组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水利工程建设方面要求各科室、下属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法》、SL 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规定,同时我局针对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上级补助资金1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水利工程验收需提供相关材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同时强化业务科室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检查。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责成局办公室、局下属单位学习并严格执行最新接待有关规定,自2017年5月起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报销中需附公函,要求财务人员在报销时候严格票据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核实整改。

2、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公车管理,出台了《闽清县水利局车辆使用及管理规定》(梅水〔2017〕53号),要求所有驾驶员严格按照派车单出车,通行费报销、里程补贴等严格按派车单执行。二是严格审核,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把关报销材料,规范相关手续。

3、关于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

认真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对违规发放的2014年“七一”党员活动补贴已全部退回。

4、关于办公用房清理不到位的问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改进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县水务公司办公用房按科局级标准执行,县防洪公司、天行公司办公用房按股级单位标准执行。目前办公用房已清理到位。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个别下属单位人员超编问题突出的问题

局下属单位昌溪水库管理处超编问题,近几年已按编制要求只出不进,同时动员超编人员提前退休。

2、关于部分职工离岗创业的问题

局下属单位离岗创业的自收自支事业职工,正在按程序上报相关事宜。

3、关于乡镇一线水利专技人才严重缺乏的问题

目前我县16个乡镇中,云龙、白中、池园、坂东、塔庄、省璜、下祝等7个乡镇无水利专技人员,我局已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加大招收力度。

(六)其他方面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要求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方面有关规定的学习,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格财务报账、报销制度,杜绝支出附件不全、报账不及时行为。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已责成相关责任部门按规定整改落实到位。

2、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合同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部分水利工程建设合同不规范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按规定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合同审核、文件归档制度,杜绝合同附件不全、错误归档等问题。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加快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工程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三)运用巡察结果放大巡察成果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剖析问题根源,仔细查找症结,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明确整改永远在路上,把整改工作与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以及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不断提高水利人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强化履职担当,提升服务水平,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统一到推进“攻坚2017”行动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1-22332141

通讯地址:闽清县梅城大街63号

邮政编码:350800

电子邮箱:mqxsljbgs@163.com

中共闽清县水利局党组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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