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西雅图置业有限公司为加强小区安全管理,提高区内居民活动的安全性,申请将位于闽清县猴山B地块的“理想湾”项目9#地下一层、10#地下一层、14#地下一层、地下室28.800标高、地下室32.700标高、地下室37.200标高的机动车位与非机动车位布局进行调整,建筑面积不变。
我办经会议研究认为:此次福建西雅图置业有限公司提出的“理想湾” 9#地下一层、10#地下一层、14#地下一层、地下室28.800标高、地下室32.700标高、地下室37.200标高的机动车位与非机动车位布局调整满足出让条件的规划技术指标,未违反城乡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办拟同意该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该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7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办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办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行政服务中心12楼,闽清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邮编350800)
附:1、“理想湾” 9#地下一层平面图、10#地下一层平面图、14#地下一层平面图、地下室28.800标高平面图、地下室32.700标高平面图、地下室37.200标高平面图(均为原方案平面图)
2、“理想湾” 9#地下一层平面图、10#地下一层平面图、14#地下一层平面图、地下室28.800标高平面图、地下室32.700标高平面图、地下室37.200标高平面图(均为调整后平面图)
附注: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办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