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县检察院制定了《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从积极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持续实行“补植复绿”机制、建立生态修复公益基金机制、牵头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与行政联动保护机制、在美菰林原始生态林场、黄禇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云山国有林场、白岩山风景区设立检察联络点、积极推进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着力排查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线索等11个方面提出实施意见,助力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 (检察院、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