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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1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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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梅城镇广宇小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护居民合法权益,保障水质安全,解决供水安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现就梅城镇广宇小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宇小区供水 “一户一表”改造是在大部分小区用户申请的前提下开展的,即以户为单位,在户外独立水表,以表计量,让用户清清楚楚用水,明明白白消费,体现公平正义的原则,更好地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改造范围:一是广宇小区A区户表改造;二是广宇小区B区户表改造;三是广宇A、B区临时消防管道铺设。 三、具体方案:1、根据现场实地勘察情况,由闽清水务公司负责铺设市政供水管道至三楼(过道处),集中立表计量。2、表后进户管由用户自行负责实施安装。3、临时消防管道铺设分为A、B区单独计量。在A、B区(路面)东西两头各安装一个消防栓,在三楼A区(过道)东西两头各安装两个消防栓,在三楼B区(过道)东西两头各安装三个消防栓。A区临时消防设施产生的水费由A区用户分摊。B区临时消防设施产生的水费由B区用户分摊。

四、改造资金来源:一是依照《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福州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物权法》,经广宇小区业主代表与闽清水务公司友好协商,在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后,广宇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小区业主每户出资1050元,其他不足部分改造资金由闽清水务公司负责筹资。

五、改造后的管理建议:1、广宇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实施小区管理职责,负责缴纳今后的公益用水费用。

2、业主委员会应对原小区总表所欠的水费负责,依法向小区全体业主收缴,并及时缴纳改造前所欠水费。

3、 上述措施没有办法解决的,我司将采用户均公摊的方式予以解决,并写入供水合同条款。

六、改造程序:

1、改造时间:改造期为2016年11月10日——2016年12月10日,

2、立户登记办理:请各位广宇小区用户互相转告,对于长期不在家的未办理一户一表登记的用户可委托亲属(或朋友)到闽清水务公司营销服务部登记办理。

3、改造完成后切断原供水管道。

六、经现场勘查广宇小区消防管道老化严重,大部分消防管道没水。为满足一户一表改造,特铺设临时应急消防管道用于消防使用。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

2016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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