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报数字报纸

2016年10月14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侨乡新闻 渡口江滨休闲游步道2017年春节前完成 开展灾后重建示范性百日竞赛活动 县领导与老干部座谈 部署法制建设与宣传迎检工作 关于推荐闽清县“人民满意消防队” 和“执法为民模范”的公示 张薇当选为县总工会主席 部署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许用贵连夜视察水情 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召开县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郑子记调研农村工作 5380万元出让一幅商住用地 梅溪新城路网建设征迁进展顺利 闽清一中小超市 承包竞租招标公告 招 租 公 告 招租公告 《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办事指南

按日期检索

12 2012
3
4

梅城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推荐闽清县“人民满意消防队” 和“执法为民模范”的公示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公安消防大队工作实施方案》(梅人办〔2016〕18号)文件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闽清县公安消防大队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争当执法为民模范”活动情况开展评议。经过2个多月的准备、调研、整改、测评等4个阶段的评议,经10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的满意度测评和10月10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推荐闽清县消防大队为“人民满意消防队”;林新美、郭佳、李航为“执法为民模范”。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单位和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4日—2016年10月20日

联系单位:闽清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2号

联系电话:22332437

传真号码:22372485

电子信箱:mqrdbgs@163.com

附:“执法为民模范”候选人基本情况

林新美,男,1982年6月出生,福建长汀人,现任闽清县公安消防大队10级工程师。

郭佳,男,1985年2月出生,江苏玄武人,现任闽清县公安消防大队11级助理工程师。

李航,男,1987年5月出生,福建长乐人,现任闽清县公安消防大队12级助理工程师。

闽清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在线订报
| 在线投稿
主办单位:中共闽清县委 闽清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