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7·9洪灾三溪乡农村住房集中重建点(佳垄里村)工程现已开工,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需对涉及该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就迁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迁坟范围:凡在闽清县三溪乡农村住房集中重建点(佳垄里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坟墓都需迁移。
2、登记、迁移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25日止。
3、登记单位:请各坟墓所有者按上述时间要求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三溪乡佳垄里村办理登记手续。
4、凡属迁坟范围内的坟墓所有者应在通告时间内到三溪乡佳垄里村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坟墓补偿费并按时迁坟,逾期按无主坟墓处理。无主坟墓统一由三溪乡佳垄里村负责组织处理。迁坟中发现重要文物应及时保护,并向当地政府报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彪,电话:13809523767
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三溪乡佳垄里村委会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