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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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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与县实验幼儿园联合开展爱鸟护鸟宣传活动

本报讯 3月26日上午,闽清县人民法院与闽清县实验幼儿园联合开展“美丽福建·羽梦同飞”爱鸟护鸟宣传活动,为孩子们带来了一场充满趣味与意义的生态法治启蒙。

活动开场,县实验幼儿园各班教师先进行“关注鸟类,保护自然”教育,为孩子们普及鸟类知识,在他们心底种下爱护鸟类的种子。随后,孩子们迎来期待已久的鸟类标本参观环节。

县实验幼儿园苏老师表示,能让小朋友近距离地观察了各种鸟类的标本,更直观地认识到了鸟类的多样性,这样的活动特别难得,也特别有意义。

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精心陈列的标本让孩子们大开眼界,大班、中班、小班依次有序参观,大家被五彩斑斓、形态各异的标本深深吸引,现场满是惊叹与讨论声。

法治副园长走进课堂,将法治知识融入爱鸟护鸟科普。通过鲜活案例与生动讲解,孩子们不仅知晓鸟类对生态的重要性,更明白了伤害鸟类将触犯法律。互动环节中,孩子们积极踊跃,展现出对鸟儿的关心和对法律的敬畏。

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王晓告诉记者,幼儿阶段是认知世界的关键期,我们希望通过爱鸟护鸟宣传,在小朋友心中播下热爱自然、尊重生命的种子,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规则意识。

县人民法院长期致力于生态司法保护,此次活动是其创新宣传、拓展覆盖面的重要举措。通过与县实验幼儿园携手,成功将生态法治理念传递给幼儿群体,为营造全民爱鸟护鸟氛围添砖加瓦。

(记者 张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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