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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1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专版 中共闽清县雄江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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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闽清县雄江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6日至6月17日,县委巡察三组对雄江镇党委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8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雄江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点工作推进。镇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召开雄江镇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成立由镇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对雄江镇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做到立整立改、逐一整改。于9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坚决整改。各村(居)党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研究,针对反馈问题一项不回避、一件不落下、一步不松劲、一刻不停歇,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镇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既统筹总体工作,又牵头负责32个整改问题,占整改总数的50%以上,并召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专题会,了解整改进度。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不够坚决。

整改落实情况:

(1)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2次。

(2)在收到县委巡察组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后,于5月23日对该处牛蛙养殖场进行取缔关停。

(3)充分发挥网格员巡查作用,于2024年9月、10月对违法占地问题进行回头看,未发现牛蛙、生猪复养问题。

(4)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5)于2024年8月组织人员对各村居现有水厂环境进行清理,确保水厂干净整洁。

(6)于2024年8月13日,邀请福建晟达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到现场查找设备停止运转的原因,经初步计算每台设备维修费用在10万元左右,目前我镇已将该修复项目纳入雄江镇梅雄村财政奖补产业振兴示范村项目统一实施。

(7)加强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工作,于2025年1月7日开展水质送检。同时,雇佣专人负责水厂日常管理。

(8)已对接县水务公司,力争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目前已有初步设计方案。同时,将梅雄村饮用水纳入雄江镇梅雄村财政奖补产业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更换净水设备1套,该设备额定日产水量360吨。目前,项目已进入设计阶段,相关项目资金已到县财政。

3.文旅项目未综合考虑安全因素。

整改落实情况:

(9)强化安全防护。在闽江雄江镇水域右岸沿江现有栈道、浮桥等水上漂浮构筑物周围增加安全标识、栏杆救生圈,设置限流匝机等安全设施,并在重点场所增加安全员、巡护员进行日常巡护。漂浮公园已于2024年9月14日进入市场化运营,重新对外开放。

4.全域旅游接待能力还需提升。

整改落实情况:

(10)新建基础设施。充分利用旧国道资源,划定旧国道路边停车位12个;建设公共厕所2个,其中已投入使用1个,另一个已于2024年12月开工;新增餐饮店4家。

5.营商环境有待优化提升。

整改落实情况:

(11)已组织业务部门学习《民法典》、政府采购规定等相关规定,提高业务能力和法规意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12)加强项目管理,对相关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保证金管理使用。已足额退还网箱升级采购项目保证金和水口库区雄江段拦草坝采购项目质保金。

6.部分政府职能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

(13)强化政府职能履行。已将旧卫生院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新址。该项目于2024年12月该项目进入设计预算阶段,预计需60个日历天完成。同时,将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老人会结合打造,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7.行政执法履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4)充分发挥村级“网格员”作用,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同时,严查违法用地、村民未批先建、生猪未经检验流入市场等情况。

(15)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已组织4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现均拿到执法证并激活。严格按照执法要求,对发现违法问题采取“一案一策”等方式及时整治处置。截至目前,雄江镇办理检查案件312件,其中,311件合格,1件不合格。

(16)由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8.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论证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

(17)在雄江镇移民村貌提升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中,组织设计和预算编制单位实地走访现场,强化项目前期调研和论证。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梅政办〔2021〕69号),严把设计变更关。

9.产业振兴成效不够显著。

整改落实情况:

(1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结合省级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创建契机,引入乡建乡创人才力量,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开展产业培育“陪护式”服务。引入畅享文旅、橙翔文旅等专业运营团队,推动大众茶馆、长者食堂、海峡乡建乡创家园等6个项目市场化运营,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引入福大教授,打造丽景生态农场,带动发展高山茶叶、蔬菜等。

(19)充分利用福州农村产权流转平台,定时发布招商公告,推动产权流转交易,提高资产资源利用率,壮大村集体经济。目前已完成饭宅民宿招商。邀请台湾团队为运营策划团队,根据各村村情实际,开展农业提升行动,打造甜橙农产品体验研学中心,推动特色产业、人文、景观资源与休闲旅游结合。目前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预计2025年1月完工。

10.项目投资存在盲目性。

整改落实情况:

(20)梅山村观景平台已重新开放并挂网招商;汤下村游艇问题已积极向福州海事处和地方海事处协商解决方案,并实施开展闽江干流雄江镇区段涉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水上活动区域规划服务项目,待报告和项目完成后,将可办理游艇证件。若在2025年7月前无法办理该游艇相关证件,将于2025年12月前将游艇进行置换;汤下村将加大汤下古厝项目招商引资力度。

11.项目督促履约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21)已督促福州畅享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合同履约,目前该公司已完成51万元投入。

12.乡村治理智慧化与有效性不够高。

整改落实情况:

(22)已联系施工方对故障断网的探头及云广播设备进行巡检维护。目前监控、云广播、水位监测模块等设备均正常运行。

(23)建立长效机制,组建运营管理维护专班,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

13.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24)严格按要求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2024年度组织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内容、述责述廉报告等材料中,2024年9月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14.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

(25)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截至12月,开展学习29次;更新雄江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定期开展研讨学习。2024年度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28次。

15.对村居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指导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26)已组织村居文化协管员开展集中培训,并于9月、10月,组成5个专项小组对各村居进行督查。截至12月,各村居已将陈旧过时宣传专栏及内容进行更新,对破损海报进行清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6.内审机构形同虚设。

整改落实情况:

(27)已于2024年9月25日,调整充实内部审计小组成员名单。12月31日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推动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

17.对人才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

(28)将人才工作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人才有关工作。于2024年7月、12月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人才有关工作,并将曾某某、李某上报县委组织部并纳入人才库。

18.对下级“一把手”监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29)已制定《雄江镇2024年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将村级“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纳入2024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范围。镇党委书记与村级“一把手”开展经常性谈话,8月以来开展谈话10次。

19.未严格带头执行党内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

(30)已组织两委班子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内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由镇党委书记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并按规定落实好谈心谈话工作。2024年8月份开展谈心谈话39次,12月份开展谈心谈话31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4年9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个人发言材料均由镇党委书记把关签字。

20.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够深刻。

整改落实情况:

(31)已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2024年度开展政治生态状况分析4次,并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班子自身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2024年6月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

21.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

(32)已组织2024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内容及防控措施高度一致或雷同的人员开展整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33)要求干部重新对本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针对性摸排,并制定精准的防控措施,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后上报。目前已收集2025年廉政风险点排查内容及防控措施35份。

22.保密工作有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

(34)充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于2024年6月25日下发正式文件更新调整变动成员。

(35)设置保密柜,规范保密柜存放涉密文件的要求。

(36)规范工作流程,确定涉密人员,制定涉密人员台账,签署保密承诺书2份。

(37)严格落实脱密期管理制度要求,已签订离岗离职脱密期管理承诺书2份。

(38)严格落实执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若有违反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3.党纪政务处分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39)已督促安岭村、桥头村、汤下村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处分决定。汤下村于5月7日召开党员大会宣布林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安岭村于5月10日召开党员大会宣布黄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桥头村于5月7日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余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决定。

(40)规范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处分流程执行时间节点。分别为梅山村于6月13日召开两委会宣布谢某某处分决定、安岭村于6月19日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刘某某处分决定、梅洋村于6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宣布谢某某处分决定、汤下村于7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宣布林某处分决定、桥头村于9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宣布朱某某处分决定、10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余某某处分决定。

24.未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

整改落实情况:

(41)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向镇纪委报告一次工作。截至目前,已收集13个村居村务监督委员会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42)已制定《雄江镇2024年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并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履职情况纳入考核人选,计划于2025年4月前完成考核。

25.对工程项目监督平台监管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

(43)已督促桥头村、安岭村、凤山村等3个村对录入材料不全和信息录入有误的项目进行修改补录。截至目前,桥头村、安岭村、凤山村等3个村已完成修改补录。

(44)要求各村居开展自查自纠,每季度组织包村工作队对各村居上报项目进行检查督促,目前已对86个项目进行自查,对有错漏的项目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

26.未能督促村居规范使用小微权力平台。

整改落实情况:

(45)对各村居小微权力平台监督群开展每日巡群工作,督促未发布“每日值班三件事”的村居规范发布信息并要求值班人员每日定时查看群内消息及时收集并回复群内村民疑问。集中整治以来,共发出通报8期,督促回复村民问题6个。

(46)已组织召开雄江镇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培训,确保负责人或经办至少一人能及时看到村民提出的问题,做到问题应答尽答。

(47)每周在各村居监督群,进行热点新闻、纪检知识分享,避免出现月底突击刷数据行为。

27.开展廉政教育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

(48)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教育工作部署会,通报典型案例7起,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场,任前廉政谈话3人次。

(49)丰富教育形式,2024年组织开展“一肩挑”人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线上授课视频、线下集中授课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培训5次。

28.履职不到位造成资金浪费。

整改落实情况:

(50)梅台渡船项目已明确管理权属划分。2024年11月11日,由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同意批复将梅台渡船划拨至闽清县梅台一家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

(51)对因未及时报停产生的租金及违约金,我镇经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分公司友好协商,已办理减免违约相关手续。

(52)由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9.慢作为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

(53)梅雄村产业振兴示范村项目已于2024年7月报送县财审中心进行结算审核。8月22日组织参与送审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指定专人及时收集材料,同步整理内业资料,跟进每个环节,确保及时进行审批和核实。

(54)已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申请批复闽清县雄江镇安岭-芹洋村2016年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结算。

(55)已与民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暂停服务合同,待新场地落成后,恢复运营服务。

(56)由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0.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

(57)对照“四议两公开”工作适用范围、工作程序进一步细化,严格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于2024年8月30日,组织召开村居党务工作会议记录规范化培训。强化考评和结果运用,制定雄江镇2024年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将落实“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纳入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年终考核。

(58)组织村干部、报账员学习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并开展福州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操作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59)经全面梳理资产交易情况,本年度已完成网上招租1宗(饭宅民宿),目前龙亭休闲居项目挂标中。

(60)梅雄村已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承包年限由21年变更为20年。西山村水电站承包合同目前正在办理重签事宜。安岭村水电站承包合同目前经协商预计于2025年1月签订解除协议。

(61)规范自聘人员管理。督促各村居全面梳理建立自聘人员台账,并指导各村逐一签订合同。截至12月,13个村居均已上交自聘人员台账,共计46人。

(62)指导村居主干严格按照村级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印章保管和使用,对印章使用进行审核和登记。目前,13个村居均已制定印章保管和使用明细台账。

31.内页材料弄虚作假。

整改落实情况:

(63)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由镇党委书记带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共计开展谈心谈话80次;于2024年8月30日组织召开村级会议记录规范化培训。9月5日,镇党委副书记对梅雄村党支部书记及会议记录人进行提醒谈话。

32.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64)已与闽清县梅城镇志豪汽车修理厂重新签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协议。于2024年1月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2024年开始的合同均由法顾审核后签订。

33.对代管的国有资源监管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

(65)已委托三家评估公司对黄楮林温泉景区地面物等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截止目前,已与上海方达成协议,后续按照协议内容完成收储工作。

34.专项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整改落实情况:

(66)加强发挥专项补助资金的经济功能,已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对村卫生所建设补助资金、农村文化建设等专项补助资金的支出。

(67)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上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资金及时支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35.结余资金退回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

(68)将于2025年5月31日前退还雄江镇库区水上田园农旅综合体(一期)项目结余资金。

36.资产管理不善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

(69)进行盘点入库,将遗留农户手上的物资统一入库,遗留江面库房的物资全部集中指定仓库,现已回收相关物资。

(70)于2024年12月,组织梅雄、大雄、梅台等3个村居书记和工程队集中学习资产管理规定,明确造成资产流失的严重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所有物资管理到位。

(71)于2024年8月7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对网箱养殖附属设施进行拍卖。8月8日,3个村居将网箱养殖附属设施移交。8月9日正式签订水口库区清退后网箱养殖附属设施(雄江段)标的交割确认单,当日收到网箱清退附属设施处置收入。

(72)已将梅城镇调拨的街景餐车12辆、波尔多椅子87张等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7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于8月12日制定雄江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74)已将梅雄村村口停车场划拨至闽清县梅台一家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管理。

(75)由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7.项目施工时间重叠,存在重复列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76)已于项目结束时扣除10万元整治费用,并因项目方履约不到位,经双方协商,没收项目的保证金47790元。

(77)科学合理谋划项目,不断提高预算和管理水平,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力求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发生。

(78)坚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今后加强对镇区项目排查,强化项目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79)由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8.工程项目建设不合规。

整改落实情况:

(80)已于2023年11月与县移民局中心沟通协商安岭村村内道路硬化及亮化工程项目预算价超出概算问题。2024年4月,县移民局中心组织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多方进行现场验收,并同意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81)已组织项目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开展项目管理业务提升学习,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加强项目优化和投资控制,严格工程设计变更并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82)预算编制单位已退还部分造价咨询费651元,并将该情况函告预算编制主管局;镇政府办公楼修缮工程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2月31日对结算审核价超合同价等相关事宜作出说明并检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39.党委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

(83)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完善《雄江镇党委议事规则》。

(84)根据职责权限认真处理好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关系,厘清决策主体权限,明确议事边界,避免混淆议事程序,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作用。截至2024年12月13日,召开党委会34次、党政联席会33次。

40.虚增会议纪要。

整改落实情况:

(85)已对虚增的会议纪要进行全面审查,并将2021年以来会议记录整理成册,制定目录清单。

(86)加强办公室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教育,明确会议纪要的标准、流程。规范会议记录和纪要归档,由办公室组成3人拟稿小组,分管领导核稿,法律顾问审核,最终由党政主官进行签发等流程。截至12月13日,召开党委会议34次,印发党委会议纪要34份,党政联席会议33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33份。

41.未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

(87)已组织召开组织生活制度培训会。下发《雄江镇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有关文件,并按照县委组织部工作通知,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

42.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88)结合“建强堡垒”专项行动,组织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开展培训,并指导村居工作。于2024年5月、7月、11月,由镇主要领导带队调研走访13个村居,围绕村部建设、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方面现场进行指导,为各村居理清工作思路,打造出“橙心向党”“花果桥头”等13个党建品牌。同时,组织村居两委干部外出学习支部领办合作社经验,开展乡村振兴参观交流学习活动等。

(89)加强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机关党支部书记已向镇党委作2024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述职。

43.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

(90)于2024年8月、11月组织机关、商会、派出所、两新党支部负责人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各项制度专题培训会2次。自2024年6月以来,已落实3个非公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共计开展党员大会和党课22场。2025年将严格按照党内组织生活的规章制度落实好“三会一课”等相关活动。

44.支部换届、补选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91)已组织召开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培训,并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12月25日,镇党委对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进行批复。

(92)于2024年12月,完成4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12月25日,镇党委对以上4个党支部选举结果进行批复。

45.发展党员部分程序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

(93)已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组织村书记和镇村相关经办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发展党员流程,提升业务水平。

(94)开展自查工作。对2024年度发展党员的材料开展自查,未发现发展党员程序缺失情况。

(95)强化审核把关。机关党支部拟于2025年上半年重新研究高某、谢某某入党积极分子具体事宜。在发展党员各时间节点对材料进行审核,实施村级经办初审,镇级经办复审,分管领导再审的“三审”制度,保障发展党员材料质量。

46.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96)已组织召开党务公开制度培训会,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规范镇村党务公开工作。

(97)雄江镇机关党委已将镇党费收缴情况于雄江镇党务公开栏公开,并督促13个村居以及派出所支部将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开。

47.未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整改落实情况:

(98)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程序要求,2024年度张某、林某某、黄某某等3位同志提拔晋级,均经党委会议研究,同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2024年度,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内设机构岗位需求情况,对刘某、谢某某、高某等3名干部进行选拔任用时,镇党委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程序要求,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8.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99)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针对3名城管人员未报组织部审批问题,由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梳理建立劳务派遣人员台账,镇村派遣共计60人,后续新增人员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并报组织部审批。

(100)规范签订合同。全面梳理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台账,梳理合同有效期,对已过期的合同,于2024年12月组织已过期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并制定《劳务派遣工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列入考核范围。

49.村干部管理宽松。

整改落实情况:

(101)已制定《雄江镇村(居)干部请销假、值班、走访入户制度》和《雄江镇2024年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并于2025年4月前开展考核。

50.干部出入境管理摸排不够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

(102)于2024年9月11日对刘某等2人开展谈话,并签写护照遗失声明。目前刘某1已重新找到护照并上交至镇党建办统一管理,刘某2已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挂失补办手续,补办后上交至镇党建办统一管理。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51.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03)已退回2万元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52.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04)已对借款人陈某某、高某某发放催缴通知书,并与欠款人协商制定收款计划,确保资金收回,整改到位。

(105)于2024年11月收回高某某欠款5000元,于2024年10月、2025年1月收回陈某某欠款7044.6元,对仍未及时缴纳的拟从其护林员工资或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中逐年扣除。

53.未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

(106)已制定物资分配表,应急物资管理台账。严肃机关效能管理,完善机关效能细则,定期对各党支部进行抽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基本党内制度执行情况。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推进雄江镇梅雄村财政奖补产业振兴示范村项目落地,更换净水设备。

2.全域旅游接待能力还需提升。

整改落实情况:

(2)推进在建厕所项目施工建设,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3.部分政府职能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

(3)持续推进旧卫生院改造项目施工。

4.产业振兴成效不够显著。

整改落实情况:

(4)积极整合村闲置公建房屋,引导村居参与乡建乡创创建工作,在盘活村闲置资产、增收租金、发展农文旅产业创收等方面下功夫;发挥梅雄、梅山中心村党委优势,用好市、县派驻村第一书记资源,以“产业共赢”“发展共谋”带动弱村共同增收;因地制宜加强村特色产业培育,如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形成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以促进村财增收;甜橙农产品体验研学中心项目目前已基本完工,下一步计划推进台湾运营团队与村党支部合作经营,助力村集体增收。

5.项目投资存在盲目性。

整改落实情况:

(5)推进汤下村游艇在2025年7月前办理该游艇相关证件,若无法办理相关证件将于2025年12月前将游艇进行置换;汤下村将加大汤下古厝项目招商引资力度。

6.未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

整改落实情况:

(6)于2025年4月前完成2024年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工作。

7.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

(7)协商重签西山村、安岭村水电站承包合同。

8.对代管的国有资源监管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

(8)已完成资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后续按照相关会议精神完成收储工作。

9.结余资金退回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

(9)于2025年5月31日前退还雄江镇库区水上田园农旅综合体(一期)项目结余资金。

10.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0)对仍未及时缴纳的拟从其护林员工资或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中逐年扣除。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下一步雄江镇党委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持之以恒用力,较真碰硬攻坚,坚持不懈抓实,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

一是狠抓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坚持“一线工作法”,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继续加强整改,确保每个问题都高质量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到常抓不懈、监督不松。

二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力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把在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确保有效防范和解决问题;对制度不完全的领域,抓紧完善相对应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修改规范完善,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完善一套制度。

三是统筹协调,深化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对巡察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通过落实整改,大力改进干部工作作风,调整干部工作状态,在全镇形成主动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以巡察整改高质量助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508001;通信地址:福州市闽清县雄江镇雄江街6号;电子邮箱:mqxiongjiang1@163.com

中共闽清县雄江镇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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