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日上午,闽清法院、闽清县林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公司举行闽清县古树名木保险签约仪式,为辖区内944棵古树名木续保。
其中,树龄在500年以上的树木31棵,树龄在300年以上500年以下的树木158棵,树龄在100年以上300年以下的树木374棵,群株古树名木有11个群381棵。保费4万余元,总保险金额435万余元。保险公司在承保的一年内对古树名木出现流失、掩埋、冻害、倒伏等无法正常生长的情况进行赔偿。
据了解,自2021年闽清法院联合闽清县林业部门、保险公司引入古树名木商业保险以来,已经历4轮保险周期,对古树名木保护建立起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有效转移古树名木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
(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