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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专版 中共闽清县三溪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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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闽清县三溪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28日至10月16日,县委巡察一组对三溪乡党委开展巡察。2024年3月1日,县委巡察一组向三溪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三溪乡党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方位压实整改责任。三溪乡党委高度重视,传达学习县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涉及巡察整改的部分党内法规文件等相关内容,把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纵深推动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召开全乡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要求各部门对共性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对个性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做到尽快整改销号。对涉及制度改革,需要跨部门协作的反馈问题,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形成巡察整改工作的合力。

(二)细化整改措施,全环节保障整改成效。三溪乡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会商会,广泛听取涉改部门建议,确保每条措施均能真正解决问题、每条措施均能在时限范围内落地见效。涉改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分析原因,认真研究整改的措施,乡党委就整改方案先后征求了3轮修改意见,共收到84条修改意见。结合县委巡察组会商意见,《中共三溪乡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对三溪乡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经乡党委会讨论通过并印发。

(三)明确目标任务,有的放矢整改。巡察问题反馈会召开后,乡党委围绕4个方面36个问题,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同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108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对症下药,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整改。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29个,整改措施97项,全力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

(1)召开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整治工作部署会,组织包村领导、各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并组织交流研讨。

(2)印发管护考核办法,按照考核办法对村级管护情况进行监督,切实提高村级管护水平。

(3)组织党员干部和党员志愿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开展宣传,让群众了解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恢复复垦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在源头上管控住耕地“非粮化”行为。

(4)召开村一级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整治工作会议,清查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类型、面积、分布和存在问题,建立问题自查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基本现状,登记造册实行销号管理。结合县农业农村局“粮八条”补助措施及县资规局恢复耕地专项行动,形成乡村两级联动,按照优先清退低产低效林果种植地块,并对其种植户进行约谈,逐年逐步清退林果种植。对整改好的高标准农田“非粮化”,做好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不出现反弹。

(5)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数字巡田APP,加强村级日常巡查工作,实行重点地块每周巡、全月覆盖所有地块,落实最严格的保护制度,遏制增量,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2.关于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

(6)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7)开展“畜禽养殖两委领导包户整治”攻坚行动,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8)组织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网格员等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共计5次,及时发现并制止生猪散养情况2次,防止出现复养的情况。

3.关于先行融入主题教育工作不够积极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

(9)完善学习计划,认真梳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根据2024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印发学习计划,并根据最新通知要求及时调整。

(10)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员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专题学习,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

4.关于从发展中去谋划全局的意识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

(11)总结溪源村、上洋村、山墩村乡村振兴试点经验,召开乡村振兴工作分享会,同时,在各村推广运用“党建引领”“运营前置”“乡贤+”等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经验做法,积极盘活已建成乡村振兴项目资源。

(12)完成三溪乡溪柄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鼓舞移民后扶机耕路项目、佳垄里村党建公园、前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项目,洋坊六月星海民宿正在建设,持续向上争取资金,不断推进各村乡村振兴成效。

5.关于林长制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3)为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对森林资源保护的认识,组织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14)分管领导对未参加溪柄村灭火行动的8名队员就履职不力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

(15)对辖区内涉林违反行为严格执法、坚决打击。

(16)2024年三溪乡除治性采伐任务共126亩,目前已完成362亩,完成率287%;

(17)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加强森林扑火队伍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职责以及奖惩机制。

(18)为提高队员的应对能力和身体素质,组织了应急演练。

6.关于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重建设轻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

(19)由鼓舞村村委会作为管护主体,以农户投工投劳的方式,完成被洪水冲毁的机耕路修复。溪柄村完成护岸加固和修复并疏通灌溉渠道。

(20)溪源村、前光村部分污水管道被冲毁,对断裂污水管道进行修复。三溪村对三溪水库至三边垅、羊角顺等水渠进行疏通,并对坍塌部分进行修复。

(21)根据《闽清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暂行办法》,乡党委召开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并在会上明确各项目由所在村委会作为管护主体,各村书记为管护责任人,落实管护责任。

(22)填报国家重大项目库申报闽清县三溪乡高标准农田提升项目。

7.关于乡村振兴项目经济收益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

(23)对建成的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归纳梳理,召开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形成项目库,作为资产纳入三溪乡后续旅游发展规划,充分挖掘项目收益,提升现有资源利用率。

(24)在各村推广运营前置概念,形成“运营需求—谋划—设计—建设”四步走项目建设机制,将项目投入及预期收益列入运营前置指导范畴。

(25)组织村干部、机关干部到古田县溪岚村进行乡村振兴经验学习;召开乡村振兴工作分享会。

(26)将乡村振兴项目收益列入村两委年度考核、村党支部评星定级及各村党建述职相关内容中。召开2023年度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会议,山墩村、溪源村、上洋村将乡村振兴项目收益分析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8.关于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导致个别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问题。

整改情况:

(27)乡党委对项目业主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8)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开展项目谋划有关的土地政策、设计变更、财审等相关知识进行专题学习。

(29)三溪乡两委班子成员组织开展项目调研方法与技巧学习会,重点学习如何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包括明确调研目标、确定调研对象、选择合适的调研方法等。

(30)召开谋划项目专题研究会,针对今后要谋划的项目,明确了项目前期必须进行充分调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评估和论证,对接设计、预算单位时要把握实际,严格把关,避免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

9.关于未严格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重要内容的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

(3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32)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均组织两委班子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严格要求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指定专人于会前严格审核材料。由分管领导把关,杜绝对照检查内容简单、雷同等情况出现。经自查,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均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查摆,且各项问题均结合实际、结合分工开展自我批评,不存在上述问题。

10.关于部分村居公开栏作用发挥不足,利用率较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大主题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问题。

整改情况:

(33)强化阵地管理。根据《中共闽清县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委宣[2023]18号)文件精神,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集中排查并形成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对意识形态阵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34)公众号开设学习新思想、二十大精神专栏;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公众号定期转发党纪学习教育知识点;利用公众号、LED、横幅、微信群等形式加强对森林防灭火、新质生产力、移风易俗等公益宣传。坚持日常和重要节点宣传相结合、内宣和外宣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加强宣传引导,持续营造良好氛围。

(35)认真执行制度。加强“山水三溪”公众号信息发布的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规范使用新的“三审三校制”审批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和维护,及时核对发布信息,确保不落一篇一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1.关于干部主动担当不足,群众在12345平台投诉佳垄村蛋鸡养殖场苍蝇和臭味一直得不到解决,山墩村2户低保申请表未及时审议申请事宜,鼓舞村商品林流转(赎买)资金滞留等问题。

整改情况:

(36)佳垄里村蛋鸡养殖场已完成搬迁。

(37)积极完善低保补助金申报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村民申请,将涉及许XX、朱XX2户的村民纳入低保。

(38)鼓舞村已将商品林流转(赎买)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39)召开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重新梳理并完善了12345诉求件的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流程,会后,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对群众诉求件办理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40)利用干部大会加强对乡全体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宗旨意识再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意识。

(41)召开《村级网格员业务培训班》,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增强公仆意识,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促进社会事务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12.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对2023年医保工作经费分配没有制定相关的标准或方案、对社会救助事项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

(42)乡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3)建立工作经费分配制度,按照规章制度,制定相关医保工作经费分配方案。

(44)对许XX等3户义务人及时补报,漏报人员已经录入核对系统核查。经核查,该3户符合低保条件,许XX等3户已纳入低保。

(45)加强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社会救助政策学习、业务能力培训,组织社会事务办人员集中学习《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通知》等业务相关文件,确保今后救助工作符合规定。

13.关于未牢固树立工程项目风险防范意识,对本乡及相关下辖村负责建设的项目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46)成立三溪乡项目督导专班,在三溪乡以后的项目中,由专人及时跟踪项目进度,严格监督项目进展,及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履约担保,以免出现此类情况。

(47)召集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运行规范进行系统学习,牢固树立项目风险防范意识。

14.关于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或程序不规范、或潜在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

(48)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49)组织村级项目负责人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学习、规范程序建设。

(50)召开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对分管监督把关机制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业务能力水平,安排分管领导对相关业务进行具体学习,提高把关项目的能力和水平,对村级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环节进行监督。

15.关于项目设计单位、红线测量单位等咨询比价工作未实际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

(51)责令涉及项目的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52)成立由乡财务、项目分管等人员组成的比价小组,加强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类似情况发生。规定在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过程中,提交比价材料进行审议,切实将三方比价落到实处。

(53)经自查,2024年以来开展的项目作业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比价,不存在比价单位提供的报价函、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均晚于专项债专题会议研究议定时间等情况。

16.关于对工程进度款拨付把关不严,存在未建先拨问题。

整改情况:

(54)责令该项目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55)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上会研究制度,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对拟上会议题进行初步审核,特别是拟研究议题的合规性以及程序性进行把关;乡主要领导对需上会议题进行复核。

(56)组织财务相关人员针对财务拨付款制度开展专题学习,明确发票、相关依据齐全后,经办、财务、分管严格把关后方可拨付,严格遵守拨款制度。

17.关于未建立工程项目类问责追责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

(57)按照合同第七条违约责任约定,对设计单位造成的损失索赔,目前就索赔具体情况进行协商。

(58)将工程法规政策解读、工程预算编制、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纳入学习计划。依托三溪乡2024年度第五期党员培训开展关于工程项目类问责追责机制的培训。经过培训和实践锻炼,乡机关工作人员在工程相关项目的各环节把关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59)召开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会上就工程项目追责问责机制进行明确规定,举一反三,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由乡法律顾问把关后签订,对违约行为及时按照合同追责问责,同时把违约公司列入合作负面名单。目前,该项目设计公司已列入三溪乡合作单位负面清单。

18.关于三溪乡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60)三溪乡核算中心对所有差旅费均已使用银行转账支付,对电费、办公电话及宽带费均使用银行转账。为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召开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明确规定除慰问金外其他日常开支必须使用银行转账。

(61)组织财务人员内部培训,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明确了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项目和情形。建立了现金支付台账,对每一笔现金支付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支付事由、收款人、金额等信息,便于追溯和监督。在近期的财务审计中,未发现违规现金支付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也有了明显提升。

19.关于国有资产收入未按规定列入本级预算问题。

整改情况:

(62)该笔费用已全额上缴国库,并纳入我乡收入预算。

(63)组织乡财政人员开展预算等有关财务知识学习。

20.关于前光村未及时收缴租金问题。

整改情况:

(64)目前收缴租金1092元。村干部多次入户催缴,均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租金。多次电话,入户口头通知,以村委会的名义正式向其发函,责令其于12月31日前缴纳租金,否则所承包林地将收回村集体所有。

(65)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66)组织各村开展村集体资产监管、合同规范化等学习。各村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学习,对村集体资产监管和合同规范化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地认识,掌握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

(67)举一反三,学习会后,组织各村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收缴村集体收益金。各村按照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共发现问题3个,主要集中在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资产登记不准确等方面,已及时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21.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68)召开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会上,进一步完善《三溪乡党委议事机制》,重点强调议题上会前需经办、分管、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涉及法律法规问题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研究过程中班子成员针对议题逐一充分发表意见,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22.关于党政联席会议对上会事项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69)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70)召开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明确了上会事项的汇报顺序和时间安排,确保每个事项都能得到充分地讨论。增加了意见征求环节,在会前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在近期的几次会议中,上会内容更加准确、完整,审议过程更加有序、高效。

(71)建立健全《三溪乡会议决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会议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

23.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存在偏差,未严格按程序决策问题。

整改情况:

(72)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73)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分管领导对拟上会议题进行初步审核,特别是拟研究议题的合规性以及程序性进行把关;乡主要领导对需上会议题进行复核。

24.关于班子成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

(74)巡察整改要求,强调自查自纠和制定问题清单的重要性,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

(75)召开三溪乡机关党支部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要求支部党员认真查摆自身问题,按照“会前准备、会中督导、会后整改”三个方面及时纠正偏差,让组织生活会严起来实起来,规范有序、从严从实、开出成效。经自查,本次组织生活会上,三溪乡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查摆问题均结合当年度工作实际,不存在与上年度雷同现象。

25.关于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

(76)对三溪乡企业一支部、博成建筑公司党支部等4个非公企业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

(77)组织各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制度进行专题学习。

(78)明确乡党委将每季度组织一次督查,确保三溪乡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两次专项督查,对做不到位的进一步指导和督促。

26.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79)组织乡党务工作者集中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内容,熟悉业务,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80)严格按照程序对4名入党积极分子、6名发展对象进行批复,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研究审批工作。

27.关于村党支部党员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81)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进行学习,增强党支部书记的党性意识、纪法意识、规矩意识。

(82)对相关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主动约谈,提高他们对党员干部纪律处分的严肃性严谨性认识,严肃对待党员干部处分执行。

(83)组织乡纪委书记及纪检专干参加市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能力培训班,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培训与指导,严格按规定按流程落实党员干部处分程序。

(84)对相关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8.关于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相关规定不严格,未及时纠正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行为问题。

整改情况:

(85)变更闽清县山水三溪振兴乡村投资有限公司出纳为前光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

(86)召开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组织乡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立廉洁意识。

29.关于个别驻村第一书记党组织关系未按要求转入所在村党支部,未履行驻村第一书记的职责问题。

整改情况:

(87)将两位同志的党员关系分别转入洋坊村、前坪村。乡组织委员就驻村第一书记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谈话教育。

(88)开展驻村第一书记履职细则专题培训,由乡组织委员牵头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各驻村第一书记参加各村级会议,切实履行好驻村第一书记的职责,各驻村第一书记每半年向乡党委汇报驻村工作开展情况。

30.关于护林员队伍建设前瞻性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89)根据《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清县森林生态巡处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综规〔2024〕1号)文件精神,从2024年4月1日开始实施森林生态巡处体系护林员巡处队伍改革,护林员管理从“村聘、乡管、县监督”模式向县级委托第三方管护模式转变。目前,乡级护林员队伍已解散。

31.关于党委书记对重要工作未亲自部署,村级党组织责任压力传导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

(90)召开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议定由乡党委牵头,督促10个未部署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建设工作的村开展工作部署。

(91)乡组织委员加入12个村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群,时时监督各村公示公开情况,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及时提醒。

(92)乡党委联合乡纪委每月对各村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村务公开、事前公示情况等进行通报,督促各村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公示。全乡12个“小微权力监督群”完成村务公开807条、事前公开289条、微信直播66场。

32.关于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工作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纠正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

(93)乡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并对项目涉及较多的分管领导、村党支部书记逐一交流,对项目变更、上会研究事项等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及时纠偏。对于闽清县白岩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专项债子项目——白岩山旅游安全整治项目,经过深入研究和协调,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变更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批和实施。在闽清县三溪乡公益性公墓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有关问题中,乡党委书记提前与相关人员沟通,明确了研究重点和方向,使得该事项在上会时能够顺利通过并得到有效推进。

(94)召开经济、项目等专题会7场,召集班子成员,听取并探讨对各自分管领域项目谋划情况的汇报,及时沟通存在的问题、难点。

(95)广泛收集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整理分类,通过班子会议、中心组学习等时间组织了多次集中学习,对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和讨论。班子成员对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等文件有了更深入地理解和掌握,在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96)召开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机制。

33.关于纪委日常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

(97)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从各项监督中寻找问题线索。针对春耕备耕生产和惠农政策落实、村干部工作纪律及工作作风建设、项目推进等开展基层一线调研。

(98)主动出击走访了解情况,深入到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容易发生问题的地方,从走访中发现案件线索。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0591-22472585、设置举报信箱,对2020年以来共计43件的信访件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涉及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问题线索。

(99)召开三溪乡问题线索排查会,加强与国土、信访、司法、财务等部门沟通,排查交流问题线索,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实行信息共享,从中排查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024年以来,乡纪委通过日常监督检查、部门协助排查等形式搜集问题线索2条,经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2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审查。

(100)乡纪委书记加入12个村的小微权力监督群,作为监督员实时监督查看小微群里群众的反映与诉求,根据各村的公示公开,监督查看各村三资管理落实、项目建设等情况。通过小微权力监督群收集群众反映诉求7条,已全部进行核查并办结反馈。

34.关于村级纪检委员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

(101)乡纪委书记加入各村小微权力监督群作为监督人,时时监督各村公示公开情况。

(102)乡纪委每月月底对各村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村务公开、事前公示情况等进行通报,督促村级纪检委员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公示。

(103)通过定期组织集中培训、线上学习交流、发放业务指导手册等多种方式方法,来切实加强村级纪检委员开展业务能力的学习。每月安排不少于4小时的集中培训课程,每周推送相关业务知识的线上学习资料不少于6篇。并且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村党支部通报村级纪检委员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包括每月发现的问题数量、提出的建议条数等。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整改成效显著,村级纪检委员对村内事务的监督更加有力,例如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的数量同比增长了5.2%,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中有45%被村党支部采纳并实施,切实确保了村级纪检委员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监督、建议等重要作用。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35.关于在整改过程中长效机制未能长期坚持,部分问题存在反弹问题。

整改情况:

(104)乡党委召开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明确建立“月通报、季点评”工作机制,由乡党政办联合纪委组成督查组,每月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点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工作由乡主要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推进会。

(105)深化一线考核机制。依托“一季度一考核”,将机关干部完成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工作的依据,用于表彰优秀;在整改过程中,及时提醒整改进度滞后环保领域相关责任人。

36.关于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未将各级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作为督查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在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方面做得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06)将各级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作为乡纪委日常督查重点,紧盯工程建设、民生保障、社保医保等重点领域。下发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监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107)乡纪委聚焦工程建设领域作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4次,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对集体“三资”、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5次,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进行一线调研4次,持续对春耕备耕、四风问题、防汛备汛、机关效能、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运行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履行监督首责,强化日常监督。

(108)针对整改情况,以半年一个期限,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认真整改,三溪乡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目前来看,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持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三是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三溪乡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三溪乡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不断促进各项财政事业健康发展,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4722585;通信地址:闽清县三溪乡三溪街21号;电子邮箱sxdzb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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