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不久,闽清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一名男子轻信所谓的“代为办理网络贷款”业务,成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3年11月,闽清男子武某资金周转紧张。这时,他恰好在微信群看到一条代为办理网络贷款的消息,便联系“业务员”。“业务员”称办理贷款需要申请人提供银行卡、支付密码和手机卡等。武某遂根据要求将相关物品邮寄给对方。之后,武某的银行卡被封控限额,“业务员”让武某去银行柜台处理封控限额事宜,再补办并邮寄一张新手机卡。
武某两次邮寄手机卡等物品时,均签订不参与电信诈骗承诺书。对于这件事,男子也觉得有蹊跷,但因急着申请贷款,也就没多想。
经查明,武某的银行卡在给他人使用时,资金流入108万余元,其中流入多名电信网络被骗人资金共计30万余元。
今年4月,闽清县检察院以武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判处武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检察官和法官提醒,务必强化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的银行卡及绑定的手机卡、支付密码等,如有遗失请尽快挂失补办并修改密码;如有贷款需求,请在正规平台或银行办理,千万不要轻信“代刷流水”“协助办理贷款”等虚假承诺。 (福州晚报)
梅邑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