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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专版 中共闽清县下祝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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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闽清县下祝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4日至6月19日,县委巡察一组对下祝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下祝乡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迅速研究部署。巡察反馈会后,下祝乡党委及时召开了党委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必须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整改清单必须照单全收,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认真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抓紧时间落实整改。二是坚持对标对表,逐条落实整改。下祝乡全体班子成员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制度,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一线进行实地调研,深刻剖析问题出现的原因,逐项确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并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通过一定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积极加以推进,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强化建章立制,确保整改长效。下祝乡党委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把巡察整改和全乡建设发展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针对在此次巡察整改过程中发现的相关规章制度问题,进行健全完善,针对共性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巡察问题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未组织开展学习2021年4月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未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重要任务列入学习议程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1)我乡已组织开展学习《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结合主题教育,我乡已组织基层干部集中学习4次,开展知识测试2次,有效检验基层干部的学习成果,提升基层干部的理论水平。(已完成)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问题一: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有所弱化,乡党委在破解村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作用不够凸显方面着力不够,村党支部未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如,后峰村、梧洋村、堡顶村等部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因后期管护不力,设施损毁、杂草丛生。(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2)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下祝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包村,抓好各村党支部党建工作,提升乡党委对基层支部的组织领导。2023年9月开展主题教育以来,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包村讲党课9人次,开展专题党日活动25场次。(已完成)

(3)加强村干部培训,提升村干部党性修养,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利用乡镇党校培训以及主题教育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开展党内培训3期150人次。(已完成)

(4)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后期管护等开展自查摸排,排查累计发现问题5个,均已完成整改。(已完成)

问题二:引导广大群众在村级公共事务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还有差距。如,“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村庄清洁行动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面群众参与度不高,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不佳。(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5)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护河爱水 清洁家园”、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等工作的群众参与度。2023年以来,我乡共组织群众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5次,发动志愿者等社会力量183人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7吨,村内沟渠26条。(已完成)

(6)发挥党员志愿者带头作用,引导党员带领群众主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以来,各村党支部组织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党日活动13次,开展人居环境宣传活动4次。(已完成)

3.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落实农村公厕镇村管护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农村公厕日常检查、管护、维护存在“盲区”。2022年12月份以来,10个由镇村自行负责管护的公厕均未配备公厕“两员”(管理员、保洁员)、未拨付公厕管护资金。随机抽查发现,后峰、罗山、洋边等村公厕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7)我乡通过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2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凝聚起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工作合力;10个由镇村自行负责管护的公厕均已完成“两员”(管理员、保洁员)配备,做好日常检查、管护工作。(已完成)

4.针对落实县政府议定事项工作不力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问题一:对县政府议定的2022年下祝乡沐春科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食品展示馆、桃韵茶香·云端下祝茶旅综合体、杉村山地酒店建设等4个重点项目重视不足,措施不力,项目进度滞后。目前,仅食品展示馆项目已确定施工单位,沐春科技项目还需待生态林调整批复后重新组卷上报市资规局审核,余下2个项目业主暂无投资意向。(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8)食品展示馆项目我乡已与福建鑫创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施工方已进场施工。(已完成)

(9)针对未开展的重点项目,由我乡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对接投资意向强烈、有实力的企业,强化跟踪服务,保障企业招引要素,确保项目早日动建。(已完成)

问题二: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度滞后。按要求,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应于2022年9-12月进入方案设计阶段,而该工作目前还在与规划编制设计单位洽谈中;池楼村等7个村规划编制工作应于2022年底完成,目前,仅完成其中4个,进度明显滞后。(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10)目前池楼村等7个村村庄规划已完成入库,后峰村、前洋村、渡塘村、洋尾村、过山洋村等村的村庄规划已完成编制,待入库。(已完成)

(11)我乡已于2023年8月与第三方编制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全乡国土空间规划委托合同,组织实施全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

5.针对部分乡村振兴项目谋划论证不足,未充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2020-2022年共申报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产业振兴类项目10个(村级),已投入资金557.13万元,目前仅翁山头村“有机肥厂建设项目”产生12万元收益,其余9个项目暂未产生效益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12)开阔村干部眼界,组织村干部到其他地方学习乡村振兴先进经验,开阔村干部眼界,拓展思维,提高乡村振兴项目谋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2023年以来,我乡共组织村干部前往永泰梧桐镇、闽侯县、省璜、塔庄等地开展乡村振兴调研3场次。(已完成)

(13)合理利用现有乡村振兴项目资源,统筹村集体三资,加强未产生效益的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提升现有资源利用率和项目的经济效益。例如,罗山村通过出租冷库和蔬菜大棚,翁山头村通过出租“朱子文化学堂”,让之前未产生效益的项目充分产生经济效益。(已完成)

6.针对本辖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用地和耕地保护等问题发现和督促制止不到位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问题一:2020年以来各类卫片违法图斑中涉及耕地未整改到位的有16宗,其中个人违法建房8宗。(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14)我乡已对2020年以来各类卫片违法图斑中涉及个人违法建房8宗予以立案查处。(已完成)

(15)我乡充分发挥土地协管员职能,通过“智慧耕保”数字巡田APP加强日常耕地巡逻巡查的力度、频次和范围,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已完成)

问题二: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涉及下祝乡15宗,已整改11宗,4宗未整改,分别为前洋村王道元养鸭场、洋边村曾祖满养殖棚、尾厝村陈伯秋养猪场、陈伯民养猪场。(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16)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剩余4宗前洋村王道元养鸭场、洋边村曾祖满养殖棚、尾厝村陈伯秋养猪场、陈伯民养猪场已全部整改到位。(已完成)

问题三:“青山挂白”点兰口村机砖厂未按照序时进度开展复绿工作,目前还在生产。(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17)由乡分管领导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国土所、林业站等相关工作人员约谈兰口机砖厂业主5次,并送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停产整改。(已完成)

(18)我乡已于2023年6月组织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林业站、国土所等相关部门,对兰口村机砖厂进行取缔。目前该机砖厂已停产,周边未复绿面积已完成复绿。(已完成)

7.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滞后,建设质量不够高。邹洋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滞后,按合同约定应于2022年8月19日竣工,截止2023年5月份,该工程仍未完工,还在对上级现场督导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19)邹洋等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完成,督导排查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储备库、立项、项目实施、建后管护等全链条质量管理。(已完成)

8.针对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上有差距,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还有待加强。如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均未组织传达学习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未每年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021年以来,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发布审批、官方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批和文艺作品展演活动审批台账均无审核时间落款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20)下祝乡全面对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日常巡查,清理过时、污损的宣传材料。(已完成)

(21)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召开党委会分析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查找薄弱环节,部署整改措施,并通过各村网格员、文化管理员加强舆情监测。(已完成)

(22)进一步完善宣传载体内容发布、公众号信息发布、文艺作品展演活动“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全乡宣传内容和文化艺术活动合法合规。(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9.针对河长制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未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巡河内容单一,基本上仅围绕河道保洁情况进行巡查,未对河水水体异常、水质监测数据异常开展深入排查,黄浦溪2022年11月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不合格,2023年1-3月份断面水质考核结果均为不合格。此外,还发现巡河记录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23)开展河道专管员培训,规范巡河记录。我乡已组织河道专管员开展培训会1次,加强对专管员的业务培训,有效推动我乡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已完成)

(24)要求河道专管员每日开展巡查,加密巡河频次,强化重点环保问题点位巡查。(已完成)

(25)定期开展人工清漂,提升水生态。2023年以来,开展集中清漂12次,清理水上漂浮物约530斤。(已完成)

10.针对村庄清洁工作浮在面上,未结合具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下祝乡党委印发的《下祝乡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方案》直接照搬照抄梅政办〔2022〕36号文件,实施方案的实用性、指导性不强,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晾晒考核走过场,“月检查、季晾晒、年考核”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26)结合全乡工作实际,已重新修订《下祝乡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方案》,提升方案的实用性、指导性。(已完成)

(27)将村庄清洁行动成效纳入对村级组织的年度考核中,作为考核村支部书记的重要指标之一。(已完成)

(28)建立健全常态化持续化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对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健全问题督查台账。2023年以来,我乡对各村“六清一改”工作开展督导15次,发现问题28个,相关村已整改到位。(已完成)

11.针对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行动工作形式化,以文件落实文件,具体举措与本乡实际结合少。2022年6月印发的《下祝乡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行动方案》照搬照抄梅委振兴组〔2022〕5号方案,下祝乡政府关于乡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行动季度督导检查情况涉嫌造假,如,2023年第一季度通报内容照搬2022年6月份通报;2022年6月份、9月份、12月份通报仅部分村前后顺序调整、得分微调。抽查各村工作落实情况,发现9个村传达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会议记录高度雷同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29)对照上级要求,结合全乡实际,已对《下祝乡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行动方案》进行调整修改,并重新印发至各村。(已完成)

(30)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开展专项督导,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村支部书记现场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目前,我乡已对22个村全覆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督导,发现问题11个,相关村已整改到位。(已完成)

12.针对安全生产工作预案制订不严谨。在制订应急预案时出现了非乡镇层面发布的预警响应。如,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预警响应图出现的橙色、红色预警是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故时发布的,适用乡镇的应为蓝色、黄色预警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31)重新认真审核应急预案,已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不适用于乡镇的部分进行研讨修改。(已完成)

(32)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不照搬上级文件,制定适合本乡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工作预案。(已完成)

13.针对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够有力。在农村集体“三资”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改工作中,仅以印发工作方案、打电话通知等形式开展核查工作,未督促各村按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导致个别村对本村存在的合同不规范、资产出租信息未公开、租金未及时收回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整改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33)已对经管站等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完成)

(34)深化业务培训,我乡已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会2次,组织各村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三资”管理知识。(已完成)

(35)经管站工作人员深入各村进行现场指导14次,通过现场查阅“三资”管理台账的方式,发现问题6个,督促各村按照整治内容督促各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我查缺补漏,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已完成)

14.针对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问题一:50万以上项目应报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而未报送。如,翁山头村朱子文化学堂(二期)项目、罗山村河道生态护岸项目等两个项目。(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36)对涉及问题的相关村责任人正在核查。(已完成)

(37)要求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全面加强对相关工程项目管理指导,加强培训,明确项目建设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已完成)

(38)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乡村振兴项目开展全面审计,截至目前,发现问题31个,已督促各村对照审计报告进行整改。(已完成)

问题二:项目变更研究不及时。汶洋村卫生所建设工程,业主汶洋村委会于2020年8月31日实施了工程事项变更,且变更增量超过了预算审核价3%,但直到2020年10月20日方才上会研究。(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39)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完成)

(40)组织村和经办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建设知识培训,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已完成)

问题三:工程项目违规委托私人施工。尾厝村卫生所装修工程资金4.8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县级财政投资,违规委托私人施工。(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4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完成)

(42)组织村干部学习工程招标相关程序及文件规定,明确项目建设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已完成)

15.针对“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规范。抽查发现,渡塘村2021年村卫生所建设、2022年后门岗机耕路硬化及文化活动中心门口挡墙建设工程等两个项目,支委会提议项目时间均晚于项目前期工作时间;后岭村2021年、2022年共有8个村级建设项目,均不符合“四议两公开”程序,或未经村党支部提议,或党支部提议时间迟于村两委会商议时间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43)对涉及的相关村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已完成)

(44)组织各村两委开展“四议两公开”专题业务培训3次,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行培训学习,规范“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严肃决策程序。(已完成)

16.针对调动村民参与自治民主决策不够充分。村集体重大事项的决策存在事后补开会议现象,后岭、渡塘、后峰等三个村均存在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时间晚于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合同签订等时间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45)乡民政分管领导已对后岭、渡塘、后峰等3个村村主干进行口头批评,依托11月8日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对相关知识进行培训,严格要求村集体重大事项需在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党支部、村委会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报告一评议”的制度执行。(已完成)

17.针对敢抓敢管魄力不够。对长期影响黄浦溪省控断面水质问题的违规养殖污染环境问题整治力度不够,19家违规养殖场所还有13家未整治,对辖区内的违规养殖场未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未能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初步摸排,目前禁养区内还存在违法养殖场28家。如,箬洋村王维坚养猪场在2019年业主自行拆除后未跟踪督查,导致该养猪场出现复养,目前生猪养殖规模约200头的问题。(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持续深化整改)

(46)我乡共摸排出28家散养畜禽养殖场,目前已完成清栏22场(完成拆除11场)。(持续深化整改)

(47)已制定《下祝乡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包片督促违规养殖场按序时进度完成清理。目前实行“每日一报告”制度,涉及整治任务的包村领导、村支部书记进行每日进展汇报,加快整治进度。(持续深化整改)

18.针对民生项目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持续深化整改)

问题一:2020年度下祝乡第一批农村供水设施工程涉及汶洋村等11个村,工程实施以来,乡党委政府未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未按照县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做好宣传、协调等工作,导致本应于2021年6月完工的重要民生工程未能在规定期内实现全面供水。截至2023年6月,只有5个村实现供水。(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持续深化整改)

(48)第一批农村供水设施工程涉及汶洋村等11个村已完成9个村的供水,后岭村、罗山村管道已连接,待乡自来水厂完成改造后实现供水。(持续深化整改)

(49)已对接联系县水务公司,督促其尽快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全面供水。(持续深化整改)

问题二:2019年投资14.4万元在兰口村以建设蓄水池方式实施农村供水提升工程,蓄水池建成以来从未蓄水,未能有效缓解该村村民饮水困难问题。(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持续深化整改)

(50)已纳入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高山村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由县水务公司统一投资、提升、运营,解决村民饮水困难问题。(持续深化整改)

问题三:2017年投资120万元在前洋村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该工程未进行验收移交,目前处于无人管护状态。(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持续深化整改)

(51)结合实际,严格按照《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完善归档内业材料,匹配项目资金。(持续深化整改)

(52)按照三星级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标准完善基础设施,目前已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设计、预算等办理相关程序。(持续深化整改)

(53)待设施完善后,委托有养老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驻运行,目前已与闽清县逸佰家养老院洽谈入驻事宜。(持续深化整改)

19.针对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关切不及时。如,下祝乡农房审批问题,自2020年至今过会研究了4批28户,迄今为止仅办理了其中3户的建设审批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54)完善农房审批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通过“联合会审、联合踏勘、联合监管、联合验收”的方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农房审批效率。(已完成)

(55)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多部门精准高效配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受理。(已完成)

20.针对为民办事效率低。特困人员黄孟开填写救助供养申请表时间为2022年8月28日,因工作人员工作不够主动,未按《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方法》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确认意见,使本应在10月份领取特困供养金拖延到12月份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56)乡民政分管领导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口头批评,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已完成)

(57)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已完成)

21.针对社会救助事项审批及档案管理不规范。查阅资料发现,特困人员求助供养申请表、城乡低保申请表、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求助申请表均存在部分栏目填写不完整或缺件等问题,工作人员未及时提醒或帮助群众对申请材料进行完善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58)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认识到档案管理重要性。(已完成)

(59)对档案进行全面认真梳理,严格按照分类管理,分类建档要求,补缺补漏,确保社会救助等各项工作发放有据可依,有档可查。(已完成)

22.针对滞留部分上级补助资金。如202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资金1.43万元、2020-2022年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提升补助资金7万元仍滞留乡政府,未及时分解发放到相关村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60)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完成)

(61)2023年6月30日已发放部分滞留的2020-2022年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提升补助资金4万元。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剩余滞留资金能够及时发放到相关村。(已完成)

23.针对生态林护林员工资未按规定发放。2022年1月下祝乡已完成2021年度护林员考核,但截至2023年4月,仍有2021年护林员工资2.04万元未发放的问题。(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已完成)

(62)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完成)

(63)2021年护林员滞留工资2.04万元,已于2023年7月31日发放18831元,剩余1527元因护林员史礼周死亡未发放。(已完成)

24.针对非税收入未上缴至县国库。下祝乡政府2020年至2022年收电站管理费138.55万元,2022年收公益性公墓墓位出售款131.7万元,两笔收入均未缴交至县国库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64)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完成)

(65)完善体制机制,于2023年4月18日、8月31日、12月6日共缴交2023年电站管理费48.9万元,已足额缴交2023年全乡非税收入。(已完成)

25.针对部分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022年下祝乡购买的抽油烟机、电脑、热水器等累计价值2.03万元的设备,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已完成)

(66)已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全面梳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已完成)

(67)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进行补充登记,2022年购买的抽油烟机、电脑、热水器等累计价值2.03万元的设备均已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6.针对乡党委在大兴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方面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部分事项决策失误,造成资金浪费和不良影响。2020年11月18日,未经深入调研,下祝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启动下祝乡农产品市场工程。2021年4月,下祝乡农产品市场所在地块因乱占耕地0.91亩建房列入整改,被拆除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68)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制定《下祝乡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五条意见》,严格落实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要走村入户,到田间地头了解一线情况,真诚倾听群众呼声,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已完成)

(69)掌握正确调查研究的方法,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已完成)

27.针对“三重一大”事项会前酝酿不够充分,党委会议题存在议而不决问题。上会时只提议题,未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或意见建议,其他班子成员在议题讨论中未积极参与和发表意见,影响集体决策,查阅会议记录,2022年至今,累计有10个上会议题存在议而未决情况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70)严格议题审查。认真做好会前调研论证,加强沟通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会议议题,对上会提交讨论决策的事项严格把关,条件不成熟的不予提交上会,防止议题议而不决现象发生。(已完成)

(71)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严格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会上集体讨论、积极发表意见,与会人员均积极发言、明确表态,认真研究讨论表决相关议题。(已完成)

28.针对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不扎实。领导班子成员对基层党支部建设指导检查不到位。初步统计,2022年约有9个领导班子成员未到所包村党支部讲党课,对所包村党务公开管理缺失、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健全等党建方面问题关注不够,对支部党建工作未能抓严抓实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72)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政主要领导带头为各党支部书记、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2场次,其他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所包村、所分管领域讲授专题党课。(已完成)

(73)深化“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活动,制定《下祝乡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五条意见》,严格落实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所包村工作机制,定期对所包村党务公开、组织生活制度等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抓严抓实支部党建工作。(已完成)

29.针对基层党支部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问题一: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不健全、不严肃。2020-2022年度,溪源、洋边等5个村党支部未召开组织生活会,兰口、池楼等13个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走过场。(完成时限:2023年11月24日。已完成)

(74)通过包村领导督促、党建指导员定期跟踪指导方式对各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截至目前,各党支部围绕“循足迹、悟思想、铸忠魂、担使命”为主题纷纷开展理论学习、建言献策、“亮身份、亮作为、亮行动”“六清一改”“护河爱水 清洁家园”等各式各样党日活动23场次。(已完成)

(下转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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