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获悉,闽清县审计局与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林业局日前签发《关于探索通过“生态司法+碳汇”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实施方案》,联动建立碳汇赔偿机制,助力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水平。
《方案》明确碳汇赔偿制度适用案件的范围、碳汇认购及金额的确定以及碳汇赔偿制度的监管,要求各共建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认真执行有关生态修复的各项具体工作,努力在协作配合中实现优势互补、合作互助,及时有效修复受损生态,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
(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