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闽清县总医院金沙分院、白金工业园区金沙片区服务中心、金沙康养中心三个项目落地金沙镇三太村凤尾仑地块。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需对建设范围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东至水渠、西至家卢厝、北至水渠、南至横五线。
二、迁移手续:凡涉及坟墓的户主2023年11月15日到金沙镇人民政府核对确认登记,及时办理迁移和骨骸存放手续。
三、迁移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5日前,涉及坟墓的户主须在此期限内自行将坟墓迁出,而后到金沙镇人民政府办理迁移骨骸存放手续。逾期未迁移的,作无主坟墓处理。
四、迁移补偿标准:参照闽清县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梅政综规〔2022〕2号)文件和闽清县十大重点工作指挥部纪要批复的关于《闽清县总医院金沙分院项目征地补偿方案》执行。
五、迁移存放办法:金沙镇集中存放金沃陵园。除集中存放外,也可分散在符合统一规划和政策要求的骨灰堂,但不得自行择地存放。
六、登记地点:金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8905020782
特此公告
金沙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