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你好,我这边有5个家庭农场,听说中央一号文件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能帮我们办吗?”近日,家在雄江镇的谢万喜和几位同村村民来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的市场监管局窗口咨询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事宜。此次谢万喜想要申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以往不同,是数个家庭农场为出资人联合申请办理。窗口查询相关文件并与农业局沟通,在确认可以办理后,立刻安排人员为群众免费代办合作社登记材料,并当场核发闽清喜哥农业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这是我县首家由家庭农场为出资人组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文《关于做好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导家庭农场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农业农村局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以家庭农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指导和登记工作。此举能够有效整合农业生产资源,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和服务的规模,发展产业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更好地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