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清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72号)精神,为确保闽清职专迁建项目顺利实施,需对梅溪镇里洋片区职专迁建项目275.7亩规划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具体范围详见红线图。现就迁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迁坟范围:梅溪镇里洋片区职专迁建项目275.7亩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墓葬)。
2、登记、迁移时间:2023年2月17日起到2023年2月23日止。
3、坟墓补偿标准:按照梅溪新城迁坟补偿标准执行。
4、迁坟范围内的坟主亲属应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持户口本、身份证联系闽清县梅溪镇征迁工作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坟墓补偿费并按时迁坟,逾期按无主坟墓处理。无主坟墓统一由闽清县梅溪镇征迁工作组负责处理。迁坟中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及时保护并向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报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文聊13075917080
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