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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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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村宝”让村民看病多了一份保障

本报讯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农村地区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偏低,是农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福州市政府积极构建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坚强引领下,在永泰县先行先试开展群众医疗互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闽清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因病致贫返贫的难点、痛点,印发了《闽清县试点推行群众医疗互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坂东镇、池园镇作为首批试点乡镇,推行群众医疗互助。

群众医疗互助是基本医保之外的互助式补充保障,通过对住院群众按病种进行公平补助,重点补助大病医疗费用,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让群众切实享受制度红利,提升生活幸福感、满足感。

闽清县民政局按照“党建统领、政府引导、共建共享、科技支撑”的思路,通过“群众个人自愿互助一点、公益慈善捐赠一点、村集体经济扶持一点、政府资助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福村宝科技,为搭建医疗互助帮扶平台提供数字化服务。

群众医疗互助之所以在闽清县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离不开其“低成本、低缴费、广覆盖、广受益”的优势。一是申请“低门槛”。只要入院时间在互助年度内,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达到起付线,就能申请“二次报销”,个人年度累计最高可补助3万元,最低也有300元;二是筹资“多方位”。试点镇通过“群众个人自愿互助一点、公益慈善捐赠一点、村集体经济扶持一点、政府资助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筹资标准为45元/人/年,其中政府补贴20元/人/年,村民个人只需支付25元/人/年,村民感到“花钱少、很划算”;三是报销“全病种”。采用国家卫健委CN-DRGs应用版技术标准,包含所有住院治疗情况,有效实现报销一个标准,一视同仁。四是覆盖“全人群”。试点镇本地户籍村民,不限年龄大小、健康状况均可参加,改变了传统商业补充保障“老不保、病不保”的问题,真正实现了人群全覆盖。

日前,县民政局召开了群众医疗互助项目试点工作会议,2个试点乡镇高度统一思想,积极领取试点任务,通过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组织业务骨干培训、职能部门巡回指导等方式推动各村(居)扎实开展。各村(居)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并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引导村民自愿参与、共建共享。自12月开始收费以来,村民们十分踊跃,纷纷以户为单位缴纳本年度互助金。

群众医疗互助项目将中国农村历来就有的“有事人帮我、没事我帮人”的传统美德落到了日常实践。群众普遍反映,“福村宝就是我们老百姓的第二份医保”、“即使自己没有生病、没拿到补偿,但自己和镇里出一点钱,关键时候能帮隔壁相邻救急解难,心里也蛮开心的”。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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