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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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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阳光桥计划”项目试点织密受害未成年人“保护网”

为有效解决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及被害人未成年子女面临各项困境,深化闽清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帮扶救助机制建设,2022年,闽清县委政法委联合政法、民政、教育等部门及基层组织,在全县开展“阳光桥计划”项目试点,着力为受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改善处境、赋权增能,打造受害未成年人保护的“闽清模式”。

一是强化司法救助。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政法机关及时受理申请、优先办理,综合未成年人被犯罪侵害的后果、家庭经济状况、监护能力等因素确定救助金额。在全市检察机关首创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监管机制,对缺乏监护能力家庭采用“乡镇代管+分期发放+检察监督”的模式,确保资金正确使用。2018年以来,共救助未成年刑事被害人5人26万元。

二是衔接社会救助。协调县民政部门将贫困受害未成年人纳入低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范围予以长期救助,目前已为9名被害人及被害人未成年子女提供有效保障。联合属地乡镇不定期开展查访,落实政策扶持,对有实际需求的家庭,帮助改善居住环境,解决帮扶对象生活和学习后顾之忧。

三是引入公益救助。发挥红苹果公益组织资源优势,对有心理辅导需求的帮扶对象,开展线上一对一的个案心理辅导;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有相关家庭修复需求的帮扶对象进行个案或团体辅导,修复亲情关系;对有学业辅导需求的帮扶对象,动员志愿者进行定时在线功课辅导。 (闽清县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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