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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1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专版 闽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上接第3版) 闽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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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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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充分利用参加例会制度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已对讨论重大涉林案件审议制度提出建议1次。二是8月召开半年党风廉政分析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今年以来对1人党纪处分,1人提醒谈话,1人立案审查。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仍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今年上半年已召开党员大会3次,组织党员上党课2次。二是按照机关党委工作职责,今年上半年已按时召开机关党委会议7次。三是今年3月7日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护林员聘用把关还是不严,2019-2021年均出现聘用60周岁以上的生态护林员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闽清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加大对乡镇选聘护林员的监督工作,对已选聘的护林员认真审核,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整改。二是经核实2019年云龙乡后垄村生态护林员刘恭全,2021年梅溪镇北溪村生态护林员刘友文,2021年梅溪镇榕院村天然护林员吴合剑,聘用年龄超过60周岁,已通知乡镇、林业站、村进行整改,并已更换护林员。今后将严格审核已选聘护林员的相关材料,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2.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拟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针对福州正盈会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清理意见底稿,依据凭证复印件,逐条核查往来款项清理措施,委托福建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债权债务进行审计,于2022年8月16日出具《关于闽清县林业局债权债务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我局需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将账务调整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中共闽清县林业局党组在巡察期间未收到县委巡察二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信访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中共闽清县林业局党组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5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0个,基本完成整改10个。对基本完成整改10个事项做如下说明。

1.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不彻底。2019 年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雄江镇梅雄村“绿岛、青坑底”山场被非法占用林地23277平方米,要求被占林地全部复绿,至今未复绿12277平方米,占比52.74%。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已草拟新的实施方案,8月底完成招投标,确定新的施工单位完成复绿。

拟计划整改完成期限:2023年3月31日。

2.工作开展不实。G165建菜线( 建兴至清安寺公路)改建工程,超出审批范围占用林地,修建临时渣土场,造成林地破坏,该工程于2020年6月已竣工,林业局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至今未复绿。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由于造林植树受季节影响,2022年6月当事人已主动向我局承诺在2022年年冬明春对违法占用的林地进行植树复绿,并签订承诺书。

拟计划整改完成期限:2023年3月31日。

3.护林员队伍监管松懈。截至2022年3月31日还未签订2022年护林员合同。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2022年7月省林业局才明确统一使用2021年闽清县森林资源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之前的数据,目前生态林补助面积正在分解至各乡镇,待下达后将尽快签订2022年护林员合同。

拟计划整改完成期限:2022年10月31日。

4.营林公司清算后续事宜未厘清。营林公司于2019年3月进行改制,清算后的资产、债权、债务等,仍无相关部门承接处置。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我局于2022年7月6日拟文《关于闽清县营林公司财产移交有关问题的请示》上报县政府,2022年7月28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252号),我局将尽快完成县营林公司剩余资产移交由闽清县金山林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相关工作。

拟计划整改完成期限:2022年12月31日。

5.项目结算拖沓。城北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一期)签订合同工期为2017年1月10日至7月10日,实际2019年3月竣工,截止2022年3月未完成结算审核。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于2022年8月9日将结算审核材料报送县财政审核中心审核。

拟计划整改完成期限:2022年12月31日。

6.执法业务不精不透。执法人员对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吃不透, 2019年7月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并移送林业局处理的罗某某涉嫌盗伐林木案件,至今未按规定做出任何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2019年7月县检察院作不起诉并移送林业局处理的罗维银涉嫌滥伐林木案件,现我局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后,经局领导同意决定对该案件给予立案,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处罚。

拟计划整改完成期限:2022年12月31日。

7.法制机构不健全。县林业局未设置法制工作机构。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我局今年已于2022年8月2日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2022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了我局公开招聘一名法律专业人员,待招考录用后承担我局法律审核员。

拟计划整改完成期限:2022年12月31日。

8.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现场抽查金沙镇乾面村蓝孔雀养殖场,于2021年2月已退养转岗并领取补助资金50万,但至今场地设施未拆除复绿。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金沙镇乾面村村民林训仁于2016年4月在金沙镇墩面村清水湾山场占用林地304平方米修建蓝孔雀养殖场,我局于2019年8月19日对当事人林训仁作出行政处罚(梅林罚决字[2019]第29号)。2021年我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养殖场给予退养并转岗生产,当事人配合林业部门退养后无继续转岗生产,当时修建的养殖场房至今还是废弃状态。现我局已责令业主林训仁于2022年8月30日前对废弃的养殖场自行予以拆除,当事人林训仁已于2022年8月10日开始拆除。因植树受季节影响,并向我局签订了承诺书,承诺今冬明春对占用林地304平方米进行植树复绿。

拟计划整改完成期限:2023年3月31日。

9.干部职称评聘统筹考虑不周。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充分通盘考虑职称评聘方案,对现有聘用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

拟计划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10.审计整改不到位。2018年4月15日至5月21日,县审计局对县林业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县林业局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县林业局反馈“已与福州正盈会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但至今未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针对福州正盈会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清理意见底稿,依据凭证复印件,逐条核查往来款项清理措施,委托福建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债权债务进行审计,于2022年8月16日出具《关于闽清县林业局债权债务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我局需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将账务调整到位。

拟计划整改完成期限:2022年10月31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32132;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大路534号;电子邮箱mqlyjb@126.com

中共闽清县林业局党组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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