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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8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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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实行引进卫健系统高层次卫生专技人才“五年计划”

为推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加速提升县域内医疗服务和学科建设水平,闽清县实行引进卫健系统高层次卫生专技人才“五年计划”(2019-2023)。五年期间每年引进10名医学类本科应届毕业生、6名“四证合一”的医学类硕博士研究生。

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及新引进人才待遇:

通过校园招聘活动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种方式全职引进医学类人才。对于新引进的“四证合一”医学类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15年,引进后前五年分期给予60万元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88万元购房补贴用于购买人才公寓;新引进的“四证合一”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15年,引进后前五年分期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66万元购房补贴用于购买人才公寓;新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需以在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及以上排名的院校毕业为准),服务期为15年,引进后前五年分期给予10万元生活津贴,新引进的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三年内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一次性给予33万元购房补贴用于购买人才公寓。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在院内行政职务或社会职务方面给予倾斜。

引进人才可在我县落户,其直系家属户口可随迁。引进人才配偶需要在我县安排就业的,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统筹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由县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在我县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就学。若对方单位不同意办理调动、调档手续的人才,但已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给予重新建档,承认其原来的工作经历、资格和资质等。辞职、离职前与来梅后的工作时间合计为连续工龄。

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卫生专技人才具体实施按照《闽清县卫健系统高层次卫生专技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执行。

闽清县卫生健康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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