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报数字报纸

2019年8月23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梅城报侨乡新闻 让闽清陶瓷焕发新生机 举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活动 坂东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六清”活动 上莲司法所开展防范诈骗法律宣传 闽清县深化“抓项目促发展”项目年行动 国网闽清县供电公司计划停电通知 登革热没有疫苗,防蚊灭蚊是最有效的预防措施 县直机关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 县公安局“110”处警模式改革正式启动 下祝乡颁发奖教助学金 召开2019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会 开展成品油领域 “打非治违”

按日期检索

12 2012
3
4

梅城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放大 缩小 默认

举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活动

本报讯 8月21日,县工商联联合县检察院邀请10余名县工商业联合会、各乡镇商会会长、秘书长,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并召开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

受邀代表先行参观了闽清生态环境检察教育基地、闽清县法制教育基地、闽清县禁毒教育基地,详细了解了检察院执行办案流程及院文化建设,零距离感受法治精神。之后,在县检察院召开“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座谈会。会上,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施兆就如何认真落实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如何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强调四点意见:一是建立“护航机制”。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力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保持与党委政府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举措同频共振。二是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年初县检察院到企联会、工商联中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家代表好建议、好想法,为改进服务和保障工作提供了很好地思路。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增进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以期凝聚各方力量,齐心协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慎重处理涉及民营企业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四是认真落实相关惠企文件精神。认真排查2018年以来接收的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案件情况、不应当羁押而羁押或者不及时变更、解除羁押措施情况,坚持逐案筛查,坚决纠正涉非公经济案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不应当羁押而羁押案件,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工商联)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在线订报
| 在线投稿
主办单位:中共闽清县委 闽清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