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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2星期五
刊号:CN-35(Q)第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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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第八轮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至12月,县委巡察组分别对原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含县森林公安分局)、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原县库区移民开发局、原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信访局、原县旅游事业局、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党校等11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县委书记许用贵主持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第八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各被巡察单位要在强化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巩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破发展瓶颈的抓手和机遇。

日前,各巡察组已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出席各单位反馈会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作表态讲话。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原县农业局党组、县林业局党组(含县森林公安分局)、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原县库区移民开发局。

巡察原县农业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务公开工作不落实、落实中央政策执行不力;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氛围不浓、党组中心组学习落实不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缺编和混岗混编现象严重、发展党员不重视、党组织关系接转不规范、党员党费没有按照规定缴纳;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问题尚未杜绝、文山会海问题整治不彻底、公务接待不够规范、公车管理不够到位、违规发放各项补贴、财务报销不规范;日常监督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控走过场、廉政教育开展不到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力、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未按合同下拨资金、超标准补助企业、打击私宰执法力量薄弱。

巡察县林业局党组(含县森林公安分局)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务公开工作不落实、落实中央政策执行不力;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措施不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党组织换届工作不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缺编和混岗混编现象严重、党组织关系接转不规范、党员党费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干部日常一线考察运用不当、部分护林员聘用不符合条件;人员考勤时紧时松、面对群众反映诉求不作为、公务接待不够规范、公车管理不够到位、发放补贴不规范、财务手续不规范;执行党规党纪不到位、日常监督执纪不到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力、林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林木采伐审批不认真、护林员履行职责不到位、上级下达任务未完成、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拆分项目问题。

巡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党务公开工作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到位、谈话谈心制度未坚持、服务意识不够强、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氛围不浓、政治理论学习表面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凸显、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干部日常一线考察运用不当、专业人才缺口较大;人员考勤宿疾难改、公务接待不规范、公车管理不够到位、发放补贴不规范、财务报销不规范;日常监督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走过场;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责任履行不畅。

巡察原县库区移民开发局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务公开工作不落实、党建基础工作薄弱、谈话谈心制度未坚持、落实移民政策有差距;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氛围不浓、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党组织换届工作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没有理顺、党费缴纳管理不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干部日常一线考察运用不当;人员临时外出管理不规范、公务接待不规范、公务接待奢靡浪费、公车管理不够到位、违规给在职干部发放补贴、财务报销不规范;日常监督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走过场;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责任履行不畅。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原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党组、县司法局党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巡察原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局党组“两个维护”意识不够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流于形式,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意识形态工作弱化、对党纪条规等的学习不深不透;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弱化、虚化问题、选人用人不规范;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不严。公车管理不规范、“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日常监督管理不严、运用“四种形态”较少;“三重一大”把关不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不够落实。

巡察县司法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局党组对“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等相关内容学习不深不透、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松散,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意识形态工作弱化、对相关党纪法规学习宣传贯彻不到位;机关党支部组织建设弱化、虚化问题、选人用人不规范;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不严、“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四种形态” 运用较少、日常监督管理不严;“三重一大”执行不规范;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巡察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管委会对“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等相关内容学习不深不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松散,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意识形态工作弱化;对相关党纪法规学习宣传贯彻不到位;机关党支部组织建设弱化、虚化问题、选人用人不规范;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不严、“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日常监督管理不严;“三重一大”执行不规范、“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到位。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信访局、原县旅游事业局、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党校。

巡察县信访局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政治理论学习缺乏主动性、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会议记录不规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两学一做”活动开展不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到位、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干部日常一线考察执行不严;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执纪不规范;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力、机关财务管理不规范。

巡察原县旅游事业局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重点工作开展不力;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活动开展不实、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党支部换届不重视、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到位、为人民群众和企业服务意识不强、干部日常一线考察执行不严;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力度不够、干部日常监督执纪不重视;廉洁风险防控认识不到位。

巡察县委老干部局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班子成员民主决策意识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认真;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认真;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走村入户不够经常、干部日常一线考察执行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执纪不严;费用报销不规范、违反现金管理条例,坐支现金、固有资产租赁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办公楼装修费用支出不规范。

巡察县委党校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政治理论学习不认真、“党校姓党”氛围不够浓、民主决策集中制执行不力、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员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到位、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一线干部考察执行不到位、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财务日常支付管理不规范、基本支出费用报销凭证附件不完整、费用支出发票用途不明确、在职干部补贴领取未附依据、劳务派遣工及临时工领取奖金不合规、账务处理不规范、项目支出手续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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